# 女傭友人致電催債 僱主才知首飾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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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9-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印尼女傭負債纍纍，偷僱主首飾拿去當，到手9000餘元（2萬7000令吉）用來還債，友人致電僱主催債才揭發，女傭前被判監6個月。

31歲被告是來自印尼的蘇斯拉瓦蒂，她被控19項控狀，控方以其中五項偷竊罪提控，兩名受害者是她的65歲男僱主及其88歲的母親。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7年起為受害者工作，去年5月25日男僱主接獲宣稱是被告友人的來電，對方指被告欠錢未還。

受害者起疑而質問被告，對方坦承向友人借錢，還稱在印尼及新加坡都負債纍纍，並在追問下承認偷了受害者的首飾，已將首飾當掉還債。

男僱主和母親一番檢查後，發現房間抽屜里的首飾和現金都不翼而飛，而被告則知道抽屜鑰匙就擺放在附近。

案情揭露，被告承認，從前年12月至隔年6月，她先後五次從兩名受害者的房內的抽屜偷走了金項鍊、金手鍊、手鐲、金戒指等首飾，再拿去當掉，得到7200元（2萬2000令吉）。

控方在庭上揭露，包括其他控狀在內，被告共從當掉的首飾得到超過9000元，這些首飾在她被捕後被起獲，不過其中被偷的450元（1350令吉）現金未找回。

被告前早求情時表示，自己是單親媽媽，孩子在印尼老家由母親照顧，她盼能早些返國照顧他們。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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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偷走不少首飾，再當掉還債。（示意圖）

**盜提老僱主4500**

 **緬女傭返新被捕**

緬甸女傭盜提老僱主1500元（4500令吉）逃回國，導致戶頭剩7元，遭通緝8個月後返新被捕。

另一女傭也被治罪，來自緬甸的33歲被告泰蘇猛，被控偷竊儲蓄卡及盜提1500元，受害者是75歲的老漢。

案情揭露，被告從2015年4月至去年12月間，受聘於受害者女兒照顧他，受害者的女兒將其提卡交給被告保管，每日可提錢作為受害者的生活費。

被告在去年12月通知女僱主要回老家報讀護士課程，之後留在老家工作，並在26日離開前一兩天將儲蓄卡交還女僱主。

豈料被告在起飛前竟偷走儲蓄卡，盜提1500元後返家，女僱主隔年1月查看餘額時才發現僅剩7元，隨之報警。

警方隨即發出緊急公報（PoliceGazette），待被告今年8月返新時，將她逮捕，前早被判監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