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飆車時速102公里 司機閃車撞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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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9-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2日訊）去年在濱海灣金融區涉及恐怖車禍的27歲男司機，被指在超車時，在170公尺內衝刺飆速至時速102公里，為閃避轎車失控往人群衝去致傷3人，他認罪後昨天遭法庭判他入獄15周，吊銷駕照4年。

法官指被告魯莽的駕駛行駛，剷除一個防撞柱，所幸無人因此重傷不治，有必要阻懾他人魯莽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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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公眾合力抬車，解救困在車底的女郎。（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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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偉勝。（海峽時報）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15日傍晚6時許，地點在近中央林蔭道和濱海大道的交界處，一輛轎車失控衝上濱海灣金融中心第三大廈前的人行道，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兩人被困在車底。

轎車司機林偉勝（27歲）昨日面對兩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和兩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控方以3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在通往克羅士街的中央林蔭道的第二條車道行駛，當他在接近交界處時，嘗試超越前方的銀色轎車。被告切換至第一車道，也是僅供右轉的車道，加速超車後，想返回第二條車道。

可是被告發現第二車道有一輛等待右轉的轎車，為了避免撞上轎車，被告臨時往右拐，但失去控制撞上防撞柱，又闖入等待過馬路的行人中。

據庭上播放被告的行車記錄器，被告車速極快，只見行人措手不及，一臉驚恐想要逃避。

衛生科學局報告，被告當時平均時速為每小時92公里，但在車禍發生前一兩秒，車速卻飆升到102公里。

報告指出，被告嘗試超車到出事僅有170公尺，而該路段的車速限制是50公里，被告的速度超越了一倍。

車禍導致兩名女郎分別困在車頭及左輪和防撞槓之間，另一名女郎的左腿則是遭轎車碾過。

控方指出這是一起令人髮指的車禍，危害正等著過馬路、毫無戒心的行人，也導致受害者傷勢嚴重，至今還未康復，要求法官嚴懲。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事後沒有逃離，而第三名受害者傷勢輕微，懇求法官輕判。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惡劣的行為，導致3名女郎受害，第一名受害者手腳和臀部有骨折，第二受害者則有可能被毀容。（人名譯音）

女郎多次動刀

至今未康復

女郎右腿骨折，多次動刀，至今還未康復，也患壓力心理障礙症，需接受輔導。

第一名受害者，臀部淤青、肋骨和膝蓋骨折，據醫療報告，受害者的膝蓋只能在45角度以內活動，需要動刀取出右膝蓋里的鐵片，也需重建膝蓋韌帶。

事後，受害者在7月17日動刀，而截至今年8月19日，她右膝蓋的活動有

限，目前還在為壓力心理障礙症接受心理輔導。受害者將在今年10月接受重建膝蓋韌帶的手術。

第二名受害者則是左腳骨折，前後共進行3次手術，包括皮瓣手術。第三名受害者則是手腳和臀部擦傷。

據早前報道，圍觀的公眾近百人，車禍發生後，有女郎被捲入車底，共有20人伸出援手，齊力抬車，協助女郎脫困。案發視頻顯示，協助抬車的公眾除了身穿螢光服在附近工地工作的工人，還有辦公室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