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爸不給錢 兒子揮刀致父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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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28
Source: 獅城新聞

被告在父親居住的組屋單位外刀襲父親。（陳佩敏攝）

（新加坡28日訊）16歲少年不滿父親不給3000新元（約9000令吉），持牛排刀和父親對峙，數次刺傷與割傷對方頭部，還對他拳打腳踢，造成父親毀容。

被告是現年19歲的黎忠煥，目前是名理工生。他案發時年僅16歲，面對嚴重蓄意傷人及蓄意傷人兩項控狀。受害人是被告的父親黎尚安（49歲）。

案情顯示，被告從2016年11月18日起就與爺爺同住在碧山12街的組屋，父母則居住在碧山11街的組屋。調查顯示，在被告搬去與爺爺同住前，向父稱他需3000新元支付搭乘私召車優步（Uber）的車資，因當時他受僱於Grab，要測試優步司機的服務。但父最後只給他1000新元。

在用完1000元後，被告又要求另2000新元，但遭父親數次拒絕。同年11月29日清晨，被告向爺爺要求2000元，也遭婉拒。被告在盛怒下手持刀刃8公分長的牛排刀，到父親住家找他對峙。

當天早上8時許，當父親離開單位時，發現被告藏身在單位外的鞋櫃旁。被告現身激動問父親為何不給他錢，並開始猛推父親。父親要被告別碰他，再次說不會給錢。

當父親開始鎖上單位時，被告繼續推他，直到他的鑰匙袋掉落。被告撿起不願歸還，還將鑰匙袋丟向走廊的溝渠。

父親在撿起鑰匙袋時，被告突然拿出牛排刀猛刺他後腦勺約兩三次，導致他跌在地上。被告乘機搶走鑰匙嘗試入屋，父親大喊救命想阻止，但被告繼續對父親又刺又割，也數次對他拳打腳踢。

父親過後被送往醫院，被診斷頭皮遭刺傷、割傷也出現淤傷。他的左手也需動手術，臉部則有割痕，最後住院兩天，獲得20天病假。

醫藥報告顯示，父親的傷勢或是永久性的，右額頭也有些許毀容。

被告代表律師則稱被告當時年幼，要求緩刑監視。最後，法官要求等緩刑監視與改造所報告，再決定刑罰。由於被告今午還有考試，他被令明天出庭並還押一周，進行評估看是否適合進入改造所。

被告目前以1萬新元（約3萬令吉）保釋在外，擇期下判。（人名譯音）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