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步工具就可以在新加坡「為所欲為」嗎？這一次真的不可以了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2BxA
Published: 2019-06-20
Source: 獅城新聞

**眾所周知，**

**在新加坡擁有一輛車的成本**

**實在是太高昂了！**

**甚至一張擁車證的價格，**

**就能抵得上一輛小汽車的價格了。**

也因此，在新加坡各種各樣的代步工具開始壯大起來。

說起個人代步工具，小南君最熟悉的是摺疊式自行車和滑板車。

摺疊式自行車一般速度可以達到30km/h，而且操控性好，價格在1500-10000左右，在可接受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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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板車雖然炫酷，然而平衡性太差，很容易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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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最常見的，還有非常新潮的，見過但名字叫不上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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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代步工具之所以流行，之所以不斷更新換代，最重要的原因在於便捷。代步二字，就是為了圖便捷。

凡事有利必有弊。個人代步工具最大的弊端，**就在於不安全**。

沒有防護設施，全靠個人技術。一句話，危險係數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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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騎駛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為層出不窮。隨意放，亂擺，影響交通秩序。

所以，地鐵上通常是禁止攜帶這些東西的。而新加坡欲打造亞洲最安全國家，對個人代步工具的管制非常嚴格。

雖然代步工具給民眾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因為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因此經常會有一些意外事故發生。為了更好地保護民眾的交通安全，新加坡將開始實施關於個人代步工具的新法令！

而新加坡電動踏板車註冊規定還有一個多星期就要生效，至今已有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完成註冊手續，超過九成的人年齡於21歲或以上。公眾未來將能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程式舉報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違例行為。

陸交局今天發文告表示，已為電動踏板車註冊的公眾當中，**約73%的用戶年齡介於21歲到50歲、51歲以上的註冊者則占22%。**年齡介於16歲到20歲的註冊者只占少過5%。另外，約85%是新加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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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表示，這些數據顯示，不同群組都認為這些代步工具是有益和方便的，尤其是用於短程距離和提供第一及最後一英里的連接（first and last mile connectivity）。

**另外，陸交局表示，公眾可繼續通過https://www.lta.gov.sg/feedback/ 舉報違例事件。當局也正在改進MyTransport.SG應用程式，讓公眾能上傳照片和視頻，更直接地向當局舉報違例行為。**

當局提醒公眾，從7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屬於違法行為。售賣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的零售商也將受到處分。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零售商若繼續售賣非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7月1日之後註冊或轉讓的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也將被拒絕。

到了2021年1月1日，公共道路上只允許使用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至於那些沒有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當局指出，一旦用戶註冊後，他們可以繼續使用直到2020年12月31日。

個人代步工具，雖然屢禁不止，但是應該予以限制。危害自身安全不說，也容易讓別人受傷。

**至於愛好者們，可以在公園裡面玩，**

**儘量不要在密集的小路上騎駛。**

**否則，在新加坡，必會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