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發布假消息上訴者 新國法庭最快9工作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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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8日訊）受指示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的個人及網絡平台若要提出上訴，案件最快可在9個工作日內過堂。

新加坡國會昨天就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進行二讀。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發言時指出，政府將確保上訴程序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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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7日就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進行二讀。

他說，要提出上訴者，首先必須填寫表格，向發出更正指示的部長提交撤銷指示的申請。部長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撤銷指示。

如果部長最終決定不撤銷指示，上訴人可上法庭提出上訴。不過上訴必須在部長決定不撤銷指示的14天內提出。

法庭一旦接獲上訴，必須在6天內對案件展開聆訊。從向部長提交申請到法庭展開聆訊，前後最快不超過9天。

不過法案只能規定法庭展開聆訊的時間表，不能規定法庭要在多少時間內就個別案件作出裁決。

**Post in: 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