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酒瘋的惹不起,尤其是酒醒後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的人

2018/11/19   •   2萬閱
27歲被告葉克麗絲因醉酒失控,在克拉碼頭對一名女警和一名公關經理進行了多次辱罵、騷擾和吐口水等惡劣行為,涉及刑事暴力、騷擾及行為失檢等罪名。案件顯示,被告使用侮辱性種族語,並對女警吐口水,引發社會關注。儘管有良好的學業背景和過去的心理治療經歷,但法官仍判刑入獄。

27歲被告葉·克麗絲特面對刑事暴力、騷擾、辱罵公務員及行為失檢5項控狀。受害人是30歲女警曹林藝慧及37歲夜店公關經理傑非利。案情顯示,被告去年5月18日午夜12時45分在克拉碼頭A座醉酒失控,案發前跟她一起喝酒的母親要求夜店公關經理幫忙控制她,但對方一靠近,被告卻開始辱罵他。公關經理是一名印族穆斯林,被告使用侮辱種族的字眼飆罵他,還兩次往他臉上吐口水,讓他深受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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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接獲通報到場,看見被告和一群保安員站一起,其中一人告知,被告之前在打她母親。女警發現被告渾身酒氣,嘗試詢問她的情況,但被告以髒話辱罵她,即便被警告仍一意孤行,結果被捕。被告與女警走向警車時,乘機往女警臉上吐口水,突然大叫,並跪在地上不肯移動。女警彎下要扶她站起時,冷不防又被她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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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上車後又往女警的臉部與頭髮吐口水,需要女警的同事幫忙制伏,被押送前往警局的21分鐘內,被告不停飆罵福建話和英語髒話,期間也對女警至少吐口水7次。經檢測後證實,被告當天的酒精濃度是每百毫升含70毫克的酒精。法官斥責被告,她身為女性卻對同為女性的女警飆罵粗俗的髒話,應該為行為感到羞恥,判她入獄9周,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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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責被告,她身為女性卻對同為女性的女警飆罵粗俗的髒話,應該為行為感到羞恥。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在學校成績優異,2015年從新加坡管理大學的商業管理系畢業,平時也會做義工,既冷靜又懂得尊敬他人。據稱,被告從2010年開始進出心理衛生學院,2014年10月實習期間因強迫症、情緒障礙及憤怒管理而接受治療,正式開始工作後也因心理問題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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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她也因酒癮而接受15天酒精凈化治療。被告已親筆寫信向受害人道歉,目前在南洋藝術學院求學的她日後打算創業,希望不會因一時的錯誤判斷影響未來。

排版:報社胡同

插畫:娛姬老獅

文章:discoverysg

圖片:示意圖片,如有意外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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