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阿窿詐走10萬元投資金 婦女轉騙四人103萬元監7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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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婦女借高利貸還清債務後，又陷入高利貸的投資騙局，轉而以高達10%利潤的投資為餌，騙4名受害者共102萬9560元，被判坐牢70個月。

被告是59歲的周美玲（譯音），她面對10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2年7月12日被判破產，並於2012年以丈夫的名義開美容院。她在2019年6月18日才脫離窮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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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騙4名受害者共102萬9560元。（檔案示意圖） 

由於美容院生意不好，被告在2016年至2017年間，向一名叫「盧卡斯」的阿窿借錢。

「盧卡斯」在被告償還債務後，問被告是否有意投資他的貸款生意，並保證說投資能回本，而且有10%利潤，本金和利潤分10周拿。

被告聽信「盧卡斯」的話，在2018年間，向朋友和顧客借錢，把10萬元交給「盧卡斯」，不過「盧卡斯」在錢到手後便消失。

被告被騙後轉而欺騙他人。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24日間，向4名受害者謊稱，她有個叫「盧卡斯」的表弟，是一間叫「Credit King」公司的老闆之一，店面設在珍珠大廈。

被告向受害者稱，「Credit King」借錢給其他公司賺取利潤，她在這家公司投資賺了不少錢，能靠它擁有公寓和生意。

4名受害者聽信被告謊言，共將102萬9560元款項交給被告投資。被告卻把錢拿來應急，償還債主和阿窿。

其中一名受害者損失慘重，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0日間，共至少33次將77萬7050元款項交給被告。

為掩蓋罪行，被告也把騙來的錢，當成利息還給受害者。被告至今僅歸還33萬5410元給受害者。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於2020年8月24日要求被告到警局接受調查。被告當時在錄口供時，稱「盧卡斯」是她的表弟。

警方隔月再度與被告錄口供時，要被告說清楚「盧卡斯」的底細。被告便謊稱「盧卡斯」是她來自檳城的表弟，對方曾在本地一間合法放貸公司當書記，但在2017年辭職。

被告在2021年1月11日才承認自己給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