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展開全島執法 251人涉詐騙或充當錢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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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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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共有251人涉嫌詐騙或充當錢騾而被調查。他們涉及的案件超過665起，受害者的總損失超過390萬元。

警察部隊今天（9日）發文告指出，商業事務局（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和七個警署在3月26日到4月8日期間，展開執法行動。

年齡介於16歲到84歲的172名男子和79名女子，因為涉嫌以詐騙分子或充當錢騾的身份參與詐騙活動，須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相信這些人涉及超過665起詐騙案，主要包括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朋友詐騙、求職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以及租房詐騙。受害者的總損失超過390萬元。

當局表示，這些人因涉嫌欺騙、洗錢以及無執照提供支付服務而接受調查。欺詐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十年監禁以及罰款。如果洗錢罪成，最高可被判十年監禁、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無執照提供支付服務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2萬5000元罰款、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分子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將面對強制鞭刑，至少6下，最多可達24下。協助詐騙的錢騾，例如為詐騙分子洗錢、提供SIM卡或Singpass帳號，則可能面臨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與這類罪行有關的人士都將被追究責任。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者，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高風險、已被警告、被罰款、被控或被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及手機線路使用的限制，以防止他們繼續協助詐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