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婦女保釋期又偷竊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KO52
Published: 2023-12-03
Source: 獅城新聞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婦女保釋期又偷竊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4/17345112.avif?0)



被告蘇潔維多次偷商品。（檔案示意圖）

婦女四次因偷竊被捕，保釋在外時仍不收手，數次到星耀樟宜趴趴走，順手牽羊多件物品。

被告蘇潔維（48歲，譯音）面對18項偷竊罪名，指她在今年3月3日到10月17日間18次行竊。她於星期五（12月1日）承認六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最初因偷竊在8月10日被捕，隔天被保釋在外。不過，她於9月2日在星耀樟宜看到一名男子睡著，竟把他身上的手機、平板電腦、充電器等偷走，結果再次落網，同日又被保釋。

二度被保釋後，她仍沒有收手，隔天早晨又到星耀樟宜亂逛，尋找可套現的物品偷。她先看到一職員的手機放在櫃檯上後，決定偷走。

她也看到一名遊客的手機放在充電處，也順道拿走，當時對方正在跟姐妹坐在另一處聊天。

後來，被告又到爆米花Eureka商店偷走一包爆米花，再到日本超市Don Don Donki偷走總值261餘元的31件物品和食物。

其中一名遭行竊的受害者通知保安人員，對方查詢電眼，確認是被告所為，成功在星耀樟宜內攔截被告。

被告當天被逮捕後，於9月5日出庭面控，也被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至9月19日進行精神評估。

她被保釋後，於10月17日因第四次偷竊被捕。這一次，她是到星耀樟宜的Tokyu Hands干案，偷了10樣價值236元的商品，其中包括睫毛夾、布袋等。

根據控狀，她所偷竊的所有物品總值865.77元。

控方指出，被告在幾個月內多次偷竊，有必要阻嚇她再犯，要求法官嚴懲判她32周到44周監禁。法官指需要時間斟酌判刑，案展至12月1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