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2車禍致2人死 3男司機被控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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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30
Source: 獅城新聞

![涉2車禍致2人死 3男司機被控誤殺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3/17734263.avif?0)



被告陳廷輝（左）與陳永仁（右）星期二早上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誤殺。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酒駕逆行、超速飆車，在兩起車禍中導致兩人死亡的3名男司機，昨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誤殺罪。

《聯合早報》報道，3人是陳永仁（35歲）、陳廷輝（33歲）和呂善浩（35歲）。在刑事法典第304（b）節條文下，一旦誤殺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長15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以上各種刑罰的組合。

陳廷輝昨早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說，仍需時間接受指示，申請將案件展期，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呂善浩的律師也表示需要接受指示，同樣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

陳廷輝和呂善浩涉嫌於2024年1月14日凌晨約1時54分，在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的方向飆車，車速一度分別高達每小時170公里和192公里，遠超肇事路段每小時90公里的法定限速。

他們駕駛的汽車和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一名31歲的男騎士當場死亡。

兩人的案件都展期至12月2日。

第三名被告陳永仁還涉及其他案件，他的代表律師申請審前會議，獲准以2萬元保釋。

陳永仁涉嫌於2023年12月19日清晨約5時，酒後駕駛，在尼誥大道往基里瑪路方向逆向行駛撞上騎士。他肇事後沒有提供任何援助就逃離現場。

45歲男腳踏車騎士被撞後不省人事，送院後不治。警方在事發16小時內逮捕他，他的駕照也立刻被吊銷。

陳永仁最初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但警方在檢討案件後，決定將控狀修改為更嚴重的誤殺罪。（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