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強姦傷人偷竊等24罪   16歲少年接受改造評估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KVVO
Published: 2025-10-02
Source: 獅城新聞

![涉強姦傷人偷竊等24罪   16歲少年接受改造評估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1/17717635.avif?0)



16歲被告面對強姦14歲以下少女、蓄意傷人及糾眾鬧事等共24項控狀。（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少年多次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關係，甚至在一次喝酒聚會後，與友人在停車場輪姦一名喝醉的13歲少女。

這名少年早前也偷腳車，對一名少年動粗，導致後者左臂挫傷。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只有16歲的被告，事後面對強姦14歲以下少女、蓄意傷人及糾眾鬧事等共24項控狀。

他前日在庭上承認其中6項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下令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改造訓練，案展10月22日下判。

由於被告不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可報道他的身份。

## 與友人性侵醉酒小女友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與一名13歲少女結識，兩人隨之開始交往。同年8月，被告就與少女至少5次發生關係。

9月1日，被告和少女與一群友人在當地一家商場附近喝酒。

大約兩瓶半的燒酒喝下肚後，少女當場大醉，嘔吐時還弄髒了褲子。在場的3名女友人於是帶少女到附近停車場更換衣物，被告和另外兩名男友人則在別處等待。

換好褲子後，被告指示3名女友人把受害少女留下，併到停車場對面的巴士站等。被告跟著和一名男友人要另一名男友人把風，兩人則在停車場輪姦少女。

負責把風的男友人後來發現有巡警，3人隨即逃離現場，但強姦少女的男友人被警員攔下。

面對警員的質問時，男友人謊稱不認識受害少女，被告後來也被叫回現場，但他同樣否認識受害少女。

## 同夥向心理學家披露罪行



庭上透露，負責把風的男友人後來向心理學家透露事發經過，被告的罪行才被揭發。被告和少女已於2023年9月分手。

除了受害少女，被告也曾與一名14歲少女發生關係。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還曾於2023年6月對一名14歲少年動粗，把對方推在地上拳打腳踢，導致後者左臂挫傷。

同年5月，被告也參與私會黨活動，在停車場與另一幫私會黨黨員見面，黨員當時對一名14歲少年動粗，被告因此面對糾眾鬧事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還曾於2023年8月，偷走一名女友人價值約800元的腳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