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KXa2
Published: 2025-10-06
Source: 獅城新聞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79.avif?0)





2025年10月5日，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展開一項執法行動，逮捕了七名年齡介於28至53歲之間的男子，他們涉嫌參與一個跨國遠程非法賭博營運活動。此次行動是新加坡警方、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以及Meta公司成功合作的成果。

自2023年3月以來，新加坡警方陸續接到多起報案，指本地受害者被誘騙在某在線賭博網站開設賭博帳戶，並被要求將資金轉入匿名銀行帳戶，以換取賭博積分。初期，受害者確實能通過匿名帳戶成功提現贏款。然而，當他們繼續投注並試圖提取更多獎金時，犯罪團伙卻以需累積更多贏款或購買更多積分為由，拒絕兌現。部分受害者損失超過17.5萬新元。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該跨國犯罪團伙疑似在海外運作，專門針對新加坡及亞洲其他國家的受害者，企圖逃避警方偵測。

透過FBI與Meta提供的有關涉嫌賭博活動的情報，新加坡警方持續深入調查，最終鎖定並拘捕該犯罪團伙成員。行動中，刑事調查局與警察情報局的探員在全島多個地點同步展開突擊搜查，地點包括花拉路、武吉巴督西大道9號、貞瑞路、士明斯道、巴西立51街、淡濱尼大道2號以及後港大道8號，成功逮捕七名男子。警方共查獲現金、15個銀行帳戶及一隻豪華手錶，總估值超過50萬新元，同時也繳獲包括電腦、手機和SIM卡在內的多部電子設備。

其中四名年齡介於28至53歲的男子將於2025年10月6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2022年賭博管制法》從事非法賭博營運。其餘三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2022年賭博管制白皮書》相關規定：

任何人士若被發現以營運者身份參與非法賭博活動，將依據第18(2)條被起訴，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50萬新元罰款，並處以最高七年監禁；

任何人士若以代理人身份參與非法賭博營運，將依據第18(3)條被起訴，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20萬新元罰款，並處以最高七年監禁；

任何人士若向非法賭博服務提供者進行賭博，將依據同法第20(3)條被起訴，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1萬新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此外，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妨擾）法令》第39F(1)條，任何人若持有以他人個人信息註冊的SIM卡，並意圖使用該卡觸犯任何成文法罪行，即屬違法，可處最高1萬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根據《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4(1)條，任何人士若轉換或轉移直接或間接代表他人犯罪所得利益的財產，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最高十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刑事調查局副局主任、高級助理警察總監楊義泉表示：「新加坡警察部隊對所有形式的非法賭博活動持零容忍態度，無論犯罪分子在何處營運，警方都將依法採取堅決執法行動，並追究到底。為應對跨國性有組織犯罪，我們將持續加強與海外執法機構的合作，全力偵測並打擊此類犯罪活動。同時，我們也呼籲公眾切勿參與任何形式的非法賭博。」

 **突襲行動中被捕男子的照片**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80.avif?0)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81.avif?0)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82.avif?0)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83.avif?0)





**突襲行動中繳獲物品的照片



![七人落網 涉嫌參與跨國網絡賭球團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884.avif?0)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6日 凌晨1時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