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電子煙廣告和售賣  獅城女子緩刑監視18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KjYn
Published: 2025-11-27
Source: 獅城新聞

![發布電子煙廣告和售賣  獅城女子緩刑監視18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0272.avif?0)



蔡柏茵因發布廣告售賣電子煙，同時擁有支電子煙，被判緩刑監視18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利用社媒發布電子煙廣告和售賣電子煙，並在住所持7支電子煙，被判處緩刑監視18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20歲的蔡柏茵前日承認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以及一項在WhatsApp發布電子煙銷售廣告的罪名。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4年10月22日，在WhatsApp發布出售多款電子煙的廣告。

衛生科學局人員在兩個月後，突擊她在當地裕廊西的住所，起獲6支一次性電子煙和一支裝有煙彈的電子煙。

被告後來承認，起獲的7支電子煙都只供她個人使用。

此外，衛生科學局人員也在她的手機中發現，她曾協助朋友從新山購買電子煙並帶進新加坡。

控狀顯示，被告早前曾向他人出售3支一次性電子煙。

![發布電子煙廣告和售賣  獅城女子緩刑監視18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0273.avif?0)



江仁凱在地鐵站使用電子煙，引起地鐵站經理的注意。（取自早報網） 

在另一起案件中，20歲的江仁凱昨日承認牴觸一項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

被告今年6月21日下午2時前後，在當地裕廊湖地鐵站被當值的地鐵站經理髮現使用電子煙，當時該名地鐵站經理上前叫被告交出收在口袋的電子煙。

被告起初否認擁有電子煙，試圖走開，在拉扯的過程中，一個電子煙煙彈從他的身上掉了出來。被告最終被地鐵站經理和職員帶到站長室。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人員隨後到場，並從被告身上搜出一支沒有煙彈的電子煙。

法官要求控方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案展至明年1月6日下判。（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