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未經授權登錄系統泄露機密信息 前警長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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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15
Source: 獅城新聞

![涉未經授權登錄系統泄露機密信息 前警長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7/17672198.avif?0)



前警長林凱豪被控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涉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系統，讀取資料後把機密資料泄露給一名男子，前警長在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罪名下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涉案人是前警長林凱豪（45歲），事發時是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調查員。林凱豪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在2023年12月21日和2024年2月22日，林凱豪涉嫌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的電腦系統，搜索並讀取他人的資料，並事後將機密信息透露給一名男子楊宇恆（32歲）。

林凱豪也被指於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間，與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4月17日間，分別13次和6次，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系統讀取他人的機密資料。

林凱豪今日被控後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展期至8月20日進行審前會議。涉案的楊宇恆也在同一天被控，他的案件則展期至7月16日進行審前會議。

牴觸官方機密法令一旦罪成，違例者可判最高2000元罰款和最長兩年監禁；牴觸濫用電腦法令若罪成，則可被判款最高5000元，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察部隊受詢時說，所有警務人員都必須奉公守法，維持最高的紀律標準。對於犯法警員，警方將給予嚴厲懲罰，包括將他們控上法庭。

警方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對當時的警長林凱豪展開調查，並暫停他的前線職務。林凱豪於2024年6月20日離職。

由於案件正在審理中，警方拒絕進一步置評。（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