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意隱瞞自己曾抄襲作弊   大法官下令准律師5年內不可申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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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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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讀法律的男子因刻意隱瞞抄襲作弊，被大法官禁止在5年內再申請執業。（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中年男子攻讀法律本有望如願當上律師，但曾兩次抄襲在申請執業時卻只交代了一次，刻意隱瞞另一次的抄襲作弊，被發現後想撤銷申請，大法官直接駁回他的申請，並以人格問題下令他5年內都不可再申請當律師。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高庭的判決書，47歲男子蓋比爾於2019年在新加坡管理大學（SMU）攻讀法律，卻在兩次考試時抄襲作弊。

一次是2019年2月份，他所交的功課被發現大部分抄襲了同學的作業，被講師發現後，他稱會從中吸取教訓，不會再重蹈覆轍。

但一個月後，他引用一些他人的作業卻未加以說明，校方發現後直接給他不及格，同時向他發出一封正式的譴責信。

刻意隱瞞第一次抄襲作弊 

2023年，蓋比爾申請當律師時提交了一份宣誓書，簡略交代了他第二次抄襲作弊的始末，還說他認為不需要註明引用部分的出處，但對第一次的事件隻字不提。

總檢察署向校方查證後，發現了他第一次抄襲作弊一事。

對此，他只好再提呈新的宣誓書解釋他的首次抄襲作弊事故，並稱他以為那是「保密」的行為，而他當時已獲得原諒。

大法官斥責：行為不誠實 

大法官在裁決書中表示，蓋比爾知情不報，故意隱瞞的不誠實行為顯然是他在故意試圖誤導法庭，也顯示了他天真的認為當局不會發現他的失當行為。

大法官也認為他非但沒有從第一次抄襲事件中吸取教訓，還重蹈覆轍，顯然知錯不改，何況他還是個已47歲的成熟男子，存在人格問題，所以不只是駁回他撤回申請的要求，而是駁回他要執業的申請，也禁止他5年內再申請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