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軍人的崇敬,小時候是從鄰居兵哥哥的那身軍綠開始的;後來是從電視里的哪裡有困難、哪裡有災難,哪裡就有軍人感受到的......。然而,不知從何時起,類似這種「默哀!消防員為救輕生女子墜樓,不幸犧牲」事件,讓我心裡堵得慌:軍人的奉獻精神怎麼就被那些不珍惜生命的人群消遣了。這麼年輕的生命,讓他的家人如何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

這是一個物質豐富的經濟時代,也是一個缺失生命教育的年代。儘管以前生活條件很一般甚至是困難,但我們接受的確是熱愛生活、珍惜生命的質樸教育。
在新加坡居住的時間裡,除了感受到發達城市的繁榮外,對其中的法律法規也是感同身受。比如「自殺犯法」:根據新加坡法律,企圖自殺者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註:經過2019年的法案修改,企圖自殺刑事罪已被廢除。
是呀,因為自殺常常伴隨著對他人的驚嚇,譬如跳地鐵,不僅影響地鐵運行,更讓周圍無辜的行人被迫看見血肉模糊的死亡景象,對他們的精神有不可預知的傷害。即使是自己在家上吊或吞安眠藥,死相恐怖,也常常會給毫無心理準備的第一個發現者很大的衝擊,所以必須要禁止。如果有人去施救,可能也會存在救援者的意外受傷和死亡。

儘管這條法律,遭到其他國家的吐槽,到時珍惜生命、不占用公共資源,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同時也不要去教唆他人自殺,否則是屬於刑事罪:教唆未成年或缺乏心智能力者自殺得逞,可判死刑或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如果未成年或缺乏心智能力者自殺未遂,教唆者可判坐牢長達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