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新郎酒駕判監吊照 法官：結婚後才入獄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MMR2
Published: 2021-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準新郎酒駕判監吊照 法官：結婚後才入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2/16827594.avif?1637416802)





準新郎酒後開車，為逃避臨檢而逆向行駛至少140米，被判坐牢17天，吊銷執照42個月。大法官最後雖駁回被告的上訴，但准許他月底結完婚後才服刑。

判詞顯示，27歲的被告吳志勇在去年2月11日凌晨2時半，到烏節商業中心（Orchard Plaza）的一家酒吧喝酒，並在凌晨3時15分離開。

他在哥羅福街（Crawford Street）朝往勞明達街（Lavender Street）的方向行駛時，看見前方有路障。

被告為逃避臨檢，結果逆向行駛約140米，最後在美芝路（Beach Road）被交警攔截。

酒測結果顯示，被告酒精含量超標，每呼出100毫升氣體中，含有46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酒精含量。

被告因此面對酒駕和危險駕駛的控狀，並在認罪後每項罪行被判坐牢17天，各級駕照吊銷42個月，兩項刑罰同時進行。

被告在求情時稱，案發時因發現女友不忠，才會到酒吧喝悶酒，求法官判他罰款外加短期拘留令或坐牢不超過五天。

他認為刑罰過重，昨天到高庭上訴。

審理這起上訴案的大法官說，公路交通法令在2019年修改後，提高了對酒駕、魯莽或危險駕駛等罪行的刑罰。

大法官指出，被告危險駕駛的潛在危險極高，可對路人或其他司機造成嚴重傷害，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因此認為被告有必要坐牢。

大法官認為，根據修改後的刑法框架，被告的刑罰不會過重，因此最後駁回被告的上訴。

由於被告將在這個月28日舉行婚禮，法官准許被告下個月3日才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https://subscribe.sph.com.sg/promotions/zbpe-3-months-99-cents-promotion/?utm_campaign=zbpe399&utm_medium=sph-publication&utm_source=zb&utm_content=subscribelink-free-endofartic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