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3.6萬元費用 公寓單位遭MCST強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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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03
Source: 獅城新聞

淡濱尼一執行共管公寓的屋主夫婦拖欠3萬多元費用未還，遭分層地契管理委員會MCST強行拍賣單位後被驅逐。

這對分別為44歲和50歲的夫婦在2015年購買了位於淡濱尼8道、99年屋契的執行共管公寓（EC）Arc at Tampines，面積達1055平方英尺的七樓單位。

但這對夫婦多次沒有支付管理費和累積基金（sinking fund），在強制拍賣時已欠下3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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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令，分層地契公寓管理委員會（MCST）有權強制出售單位以收回欠款。

這對夫婦的單位最終在4月份以94萬5000元成功被拍賣，平均一平方英尺895元，遠低於市場價格。根據市區重建局數據顯示，該項目同月份出售的兩個單位的價格大約在130萬元和118萬元，大約是一平方英尺1151元的價格。

負責這次拍賣的房地產諮詢公司萊坊（Knight Frank）指出，該單位一年內被放上去拍賣兩次，一些買家被低於市價的單位吸引，不過一些潛在買家因為MCST的條款而持保留態度，也有人因為無法看房而放棄。

負責執行這項拍賣的律師之一杜國成告訴《海峽時報》：「進行強制銷售的主要目的是迫使房產擁有人支付未付的款項。只要業主付清款項，強制出售就會被取消。」

他指出，這可能是近年來第一次由MCST成功強制出售的分層單位。

MCST也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包括把強制出售的單位通過受認證的報章刊登通知。刊登後的六周內，如果房產擁有人還沒有支付欠款，也沒有法律行動來限制出售，那麼MCST可以繼續出售該單位。

在上述個案中，MCST於2020年11月在海峽時報刊登通知，當時該屋主欠下2萬1891元零1分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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