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hone竟是 暈眩槍 莽漢被控 毆女友 藏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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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男子被指在回家的路上，在德士內對一名女郎動粗，事後警方在他家裡發現一把暈眩槍，男子今早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方去年11月曾發表文告，指他們去年11月26日晚10時30分接獲通報，指位於宏茂橋10道的一個住宅單位內發生蓄意傷人事件。

報警的是一名越南籍女郎，警員趕到現場後，在一名男子身上搜出一台「蘋果手機」，檢查後發現竟是一把暈眩槍，當場將他逮捕。

案件經過調查後，男子今早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30歲的歐文豪（譯音），他面對2項控狀，指他在去年11月26日晚上10時半，在一輛德士里，蓄意傷害一名越南籍女郎，拉女郎的頭髮，導致她身體疼痛。

控狀也指被告在同一天晚上11時40分，於宏茂橋10道第468座組屋的一間單位里，無照擁有一把類似蘋果手機的眩暈槍，觸犯軍火與爆炸物法令。

據之前報道，被告與受害女郎是情侶關係。當警員上門時，女友向警員爆料，說男友身上「有槍」。

被告今早被控，案展7月2日讓被告認罪， 他目前獲以5000元（約1萬5000令吉）保釋。

根據法律，非法擁有槍械者面臨最長3年監禁， 外加罰款不超過罰款5000元。蓄意傷人者則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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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指擁有一把被偽裝成蘋果手機的暈眩槍。（網絡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