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怕被告到破產，新加坡反對黨三巨頭開始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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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0-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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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鎮會官司纏身的工人黨三巨頭劉程強、畢丹星、林瑞蓮通過專設博客募款，以應付可能破產的局面。（In G

更新：根據「In Good Faith」博客，截止昨晚（25日）10點，捐款總額達：47萬7653新元。捐款者有2832人。也就說，每個人平均捐了168元。這是阿蓮阿強阿星發動募款行動約24小時候後的反響。

**兩**個市鎮理事會分別起訴工人黨三巨頭林瑞蓮、畢丹星與劉程強等人的訴訟案開打進入第14天，阿蓮阿強阿星三人開始向公眾募款，以應付訟費以及可能破產的情況。

據慈母艦 （Mothership）引述工人黨媒體小組主席吳佩松說，截止前天（24日）午夜已籌得10萬新元。工人黨三巨頭在短短六小時內就籌到這筆數額。根據「In Good Faith」博客，截至昨晚10點籌得6萬5196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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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Good Faith）

**吳佩松：與工人黨無關 眾籌是合法的**

吳佩松也告訴亞洲新聞台，這個募款行動是合法的，因為「In Good Faith」博客網站是屬於劉程強、畢丹星和林瑞蓮三位答辯人，和工人黨無關。

本地媒體曾報道稱，這次市鎮會追討的款項高達3370萬元。10萬元距離3370萬還有一段距離。如果劉程強等人最終敗訴，他們可能因無法償還市鎮會而宣告破產，並且失去下屆角逐大選的資格。這對工人黨來說，將是沉重的打擊。

**前管委議員：籌3000萬不是不可能**

不過，前官委議員鄭恩里（Calvin Cheng）認為要籌得3000萬元不是不可能。他按選票計算法，勾勒出一個可能的情景：

上一屆大選有75萬選民（30%）投票給反對黨，其中25%是反對黨死忠支持者，這大概是62萬5000人。如果每個人都捐個50大元，那就能籌得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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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蓮阿強阿星三人是在昨晚開始，陸續通過In Good Faith博客中發出英語、華語和馬來語三種語言的博文，呼籲公眾捐款。

文中講述，如果打輸官司，又無法賠償巨額損失，他們將面臨破產的後果。他們也稱，至今沒有動用到工人黨的錢打官司，而是動用自己的儲蓄和朋友的資助來支付律師費。單是法庭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就已經花了60萬元的律師費，並稱「幾乎已經掏空了我們個人的經濟資源」。

文末，三人還表示，公眾捐款之後，如果方便可以留下電子郵件地址，以便答謝。

**能爭取多少民意支持有待觀察**

這個方法能籌得多少款項，能爭取到多少民意支持和同情，媒體和網民一定緊密追蹤。有意思的是，昨晚很快就有網民留言說，「我很快會把（政府給的）共享增長花紅（SG Bonus）捐出去」，似乎有意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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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簡稱AHTC）與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簡稱PRPTC）分別起訴林瑞蓮（工人黨主席）、畢丹星（工人黨秘書長）與劉程強（工人黨前秘書長）以及另外兩名市鎮會理事失責造成損失，要他們賠償這兩個市鎮理事會。

**不是「政府VS工人黨」案件**

這其實是一起「市鎮會告市鎮會理事」的官司，不涉及政府和工人黨。但因為林瑞蓮、畢丹星與劉程強是工人黨重量級要員，加上代表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的高級律師文達星（Davinder Singh）又是人民行動黨前國會議員，網絡輿論已經混淆概念，將這起官司看作是「政府VS工人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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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律師文達星（中間，打領帶）連日來在庭上嚴詞拷問劉程強和林瑞蓮。（海峽時報）

**前官委議員：主流媒體報道有失偏頗**

這起訴訟案在本月5日開打，劉程強和林瑞蓮已先後出庭工證。文達星連日來在庭上的嚴詞拷問，本地主流媒體都巨細靡遺地報道。

在前官委議員鄭恩里（Calvin Cheng）看來，那些報道有失偏頗。他日前在面簿上發文說，本地主流媒體報道AHTC案件的手法「差勁」 (covering ba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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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里說，這是一起民事訴訟，但報道卻重點集中在文達星的盤問和訴方的觀點。他指出，「文達星不是檢察官，而是訴方律師。」

鄭恩里還教記者怎麼當記者。他說，應該把這起官司當作民事訴訟案報道，不要讓工人黨議員「被看作是被檢察官起訴的所謂犯人」。

不過，鄭恩里過後再另發貼文補充說，「別妄想那（之前發出的貼文）是為了表示支持工人黨」。

他說，雖然這是一起民事訴訟，但如果證實工人黨議員有違受託責任（ fiduciary duties）（林瑞蓮已經承認撒謊），他們個人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如果他們賠不起就會破產。如果他們破產，就無法角逐下一屆大選，甚至都不能參與競選活動。鄭恩里說：「如果是這樣，他們是活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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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工人黨的畢丹星、劉程強和林瑞蓮。（海峽時報）

鄭恩里提醒說：「更重要的戰場是在「民意法庭」（the court of public opinion），在這個戰役中，認知和事實一樣重要（perception matters as much as facts)。」

他認為，每天高分貝地丟出各種新聞標題，對辯護人窮追猛打，這麼做只會加深人們的錯誤認知，以為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他指出，這不是一場「政治迫害」，雖然也不是刑事案，但它是一個重要民事訴訟案。最後和判決一樣重要的是，人們怎麼看待這場官司。在這方面，「媒體，包括傳統媒體和社交媒體在內，都扮演重要角色。全部媒體人員都要謹記。」

ok, 這位老師有在講，大家有在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