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情郎」重蹈覆轍當錢騾 七旬婦判坐牢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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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5年前為愛當錢騾惹官司，七旬阿嬤重蹈覆轍，如今又為「網絡情人」接收3萬8100元來歷不明款項，被判坐牢10周。

被告張玉琳（70歲，譯音）案發時是一間顧問公司的課程協調員，她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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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玉琳為愛當錢騾，被判坐牢10周。（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6月12日，因協助不明人士接收詐騙贓款而接到警方警告，令她不得再利用銀行戶頭接收來歷不明的款項。

豈料被告在2024年9月16日，通過Instagram結識一名叫連恩（Liam）的男子，兩人天天在Telegram上聊天。

連恩聲稱自己在鑽油台上當工程師，還說等他處理完公事，就會到新加坡與被告在一起。被告後來將連恩當情人對待。

2024年11月，連恩讓被告幫他在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開設一個帳戶，用來接收他公司的款項，以便他能夠「資助鑽油台的維修工作」。他聲稱，由於自己身處鑽油台，無法使用當地的銀行帳戶，因此無法親自接收這筆資金。

被告對他的話深信不疑，便答應幫忙。她以自己的名義開設了Coinbase帳戶，並將包括登錄憑證在內的信息全部發送給了他。

被告也同意幫連恩用她名下的銀行戶頭接收款項。被告在接收到款項後，便會在15分鐘內接到連恩的電話，指示她把錢匯進加密貨幣戶頭，購買比特幣（Bitcoin）。連恩之後便會將比特幣匯到其他戶頭裡。

**被告並非初犯**

調查揭露，張玉琳的銀行戶頭在2024年12月11日至16日間，一共接收3萬8100元，而被告將3萬8000元匯到其他戶頭裡，當中有2000元來自一名愛情詐騙受害者。

被告在去年12月落網，至今沒有給予受害者任何賠償。實際上，被告並非初犯。她在2019年就因協助網戀騙子而被判處強制性治療，5年後竟重蹈覆轍，再次捲入類似的詐騙案中。

被告之前墜網絡愛情騙局，結果反過來私吞5萬元贓款。

根據之前報道 ，被告在2017年8月初認識了愛情騙子「克林」。她當時因身負債務，向克林謊稱自己遭到搶劫、沒錢付租金，希望對方能給她錢。

克林藉機展開計劃，要求被告借出銀行帳戶。他稱只要被告收下款項，並將其中5萬元提取帶到大馬新山，就能獲得報酬。然而，被告在收到5萬餘元後，不僅花掉了自己的報酬，還將3萬1000元交給了另一名愛情騙子，剩餘的1萬9000元則交給了一名聲稱能讓她繼承80萬元遺產的騙子。

被告的代表律師當時為她求情時表示，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法官最後判處她接受18個月的強制性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