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億新幣洗錢大案再出結果！幫大佬造假騙稅，這名新加坡男子終獲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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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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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在涉案金額高達30億新元（約23.3億美元）的巨額洗錢案中，一名與其中一名被告蘇海金（Su Haijin）共謀、向新加坡內陸稅務局（IRAS）謊報公司帳目的男子，於周四（7月16日）被判入獄。

43歲的新加坡公民王俊傑（Wang Junjie）被判處監禁32周，並被禁止在五年內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

此前，他已承認一項指控，即與蘇海金共謀，就蘇海金旗下公司「一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Yihao Cyber Technologies）的收入、毛利和貿易應收帳款向稅務局作虛假陳述。

此外，他還承認了一項指控，即在擔任該公司董事期間未能誠實履職，涉嫌偽造帳目和合同。另有13項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

儘管王俊傑的律師辯稱，除了作為企業服務提供商收取的專業費用外，其當事人並未獲得實質性利益，但法官表示，關鍵不在於金額，而在於王俊傑在其職位上所採取的行為。

地方法官吳約翰（John Ng）表示：「眾所周知，新加坡的運作方式旨在讓大多數企業儘可能便捷地開展業務。」

他補充道：「我們都在努力遵守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制定的簡單明了的法規……但實際上，這需要極高的信任水平。」

法官解釋說，一旦信任被破壞且系統被濫用，「我們就必須嚴厲打擊」，因此必須給予沉重的處罰。

## 案件詳情



王俊傑曾為蘇海金及其共犯蘇寶林（Su Baolin）擔任董事的公司工作，並幫助這些公司營造出盈利的假象，而實際上這些公司在新加坡並沒有任何合法的業務活動。

柬埔寨籍的蘇寶林和賽普勒斯籍的蘇海金，是該30億新元洗錢案中被定罪併入獄的10名犯罪者之一。該案是新加坡歷史上破獲的最大規模洗錢案，也被認為是全球最大規模的此類案件之一。

從2018年到2023年，王俊傑通過自己的公司「LW商業諮詢公司」（LW Business Consultancy）擔任企業服務提供商。

該諮詢公司為客戶提供公司秘書、會計和稅務服務，還幫助客戶申請和續簽就業准證（EP）及家屬准證。

在2018至2023年間，王俊傑擔任由蘇寶林擔任董事的「新寶投資控股公司」（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的公司秘書和董事。

同時，他也是蘇海金旗下「一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負責準備部分年度的財務報表。

儘管該公司表面上從事軟體和應用程式開發，但實際上在新加坡並沒有合法的業務運營。

此外，王俊傑還幫助蘇海金及其家人續簽就業准證和家屬准證。

2020年至2022年期間，王俊傑與蘇海金共謀，向內陸稅務局提交關於公司財務的虛假信息。

王俊傑在明知這些數字並非通過正規會計方法得出的情況下，依然提交了虛報收入、毛利和貿易應收帳款的納稅申報表。

在2022年10月為公司2021財年提交的一份申報中，王俊傑聲稱「一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和毛利均為804,969新元。

他標明公司捐贈前的總收入或虧損為192,924新元，捐贈後的總收入或虧損為負102,700新元。這些數字導致該公司的預估稅額為零。

向稅務局作虛假陳述的目的是為了讓公司看起來盈利，因為蘇海金認為這將增加他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PR）身份的機會。

王俊傑還向人力部（MOM）提供了虛假陳述，以支持蘇海金的就業准證續簽申請。

周四，檢方基於其罪責，請求法院判處王俊傑8至10個月監禁。

檢方指出，他並非簡單地扮演企業服務提供商或名義董事，而是利用這些職位協助蘇氏兄弟實施犯罪。

他們認為，王俊傑通過討論虛假財務狀況以及如何操縱數字等行為，在犯罪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王俊傑的律師魏潘利（Wee Pan Lee）則請求將其刑期縮短至3至4個月，理由是其當事人除了賺取專業服務費外，沒有獲得其他物質利益。

魏律師表示，在為這些公司和蘇氏兄弟服務期間，王俊傑每家公司每月平均賺取1,000至1,200新元。

蘇海金和蘇寶林已於2024年4月分別被判處14個月監禁。

共謀欺詐性地向內陸稅務局作虛假陳述，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未能誠實履行公司董事職責，最高可判處12個月監禁或罰款5,000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