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女子在新加坡用一百新幣行賄被告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bYN2
Published: 2026-05-17
Source: 獅城新聞

![中國女子在新加坡用一百新幣行賄被告](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5835.avif?0)





在新加坡，千萬別覺得「小錢打點一下」就能解決問題。

近日，一名35歲的中國籍女子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原因是她涉嫌向一名衛生科學局調查官行賄100新元，希望對方不要對她和丈夫採取執法行動。

給大家分享一個自己整理的本地信息入口：租房、招聘、兼職、二手、徵婚都能看，微信搜索「獅城生活圈」即可。

結果，這100元不但沒能「擺平事情」，反而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據了解，被告王泗玲是持社交簽證入境新加坡。她與丈夫因展覽用途，進口了一批未註冊醫療器械，地點涉及濱海灣金沙會展中心。

根據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布的文告，事情發生在2026年4月22日。當時，衛生科學局調查官正在處理相關執法行動，被告涉嫌拿出100新元行賄，企圖讓調查官不要追究她和丈夫。

不過，新加坡執法人員可不是那麼好「打點」的。

這名調查官當場拒絕受賄，並把案件交給貪污調查局處理。隨後，被告被控上法庭，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被告星期四（5月14日）在國家法院面控，目前還沒有表明是否認罪。法院允許她以5000新元保釋，案件將在6月4日再次過堂。

這件事最值得警惕的地方在於：

在新加坡，貪污不是看金額大小，而是看行為性質。

100新元聽起來不多，但只要涉及企圖行賄執法人員，事情就完全不一樣了。一旦貪污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新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也再次強調，新加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不管金額多少，不管身份是誰，只要涉及賄賂，當局都會嚴肅調查。

很多剛來新加坡的人，可能還帶著一些「人情社會」的思維，覺得遇到檢查、執法、罰款，私下塞點錢或許能解決問題。但在新加坡，這種想法非常危險。

在這裡，規則就是規則。

該罰就罰，該查就查，想用錢「通融」，很可能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讓問題變得更嚴重。

這起案件也給所有在新加坡經商、參展、打工或生活的人提了個醒：進口醫療器械、食品、藥品、保健品等特殊產品，一定要提前確認是否符合新加坡相關規定。不要等到被查了，才想著用錯誤方式補救。

在新加坡，最貴的從來不是罰款，而是僥倖心理。

**信息來源：新加坡貪污調查局、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