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鐵腕治霸凌！ 小四以上男學生最重「鞭刑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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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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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新加坡校園霸凌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新加坡政府因此祭出強硬手段，根據最新公布的指導準則，未來涉及霸凌（包含網路霸凌）的男學生，如果所有教育手段都無效，校方最後可處以「鞭刑」作為懲戒，最高可抽3鞭。

根據新加坡國會周二（5日）討論的新準則，涉及霸凌行為的男學生，在所有其他輔導與懲處措施都證明不足以矯正個人嚴重不當行為時，校方可將鞭刑視為最後手段。

根據規定，涉案男學生最高可能面臨3下的鞭刑處置。

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智陞向立法委員強調，鞭刑的實施有極其嚴格的限制。他說：「這是在考量到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後，如果所有其他措施都無效才會動用。」

針對外界對學生安全的疑慮，李智陞指出，校方會遵循嚴格的標準程序。他表示，每一宗鞭刑處分都必須經過校長親自批准，且只能由獲得授權的教師執行。

此外，學校在決定是否施予鞭刑前，會綜合評估該名學生的成熟度，並判斷這項刑罰是否真能幫助學生從錯誤中學習，進而理解個人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

這項措施僅適用於小學高年級（9至12歲，約國小四年級以上）及以上的男學生。李智陞解釋，這是根據新加坡《刑事訴訟法》所做出的規定，這一法規明文禁止對女性實施鞭刑。

至於涉及霸凌的女性學生，則會採取其他校級懲處措施，例如留校察看、停學或調整個人操行等級。在執行鞭刑後，學校也必須持續追蹤學生的心理健康與進展，並提供必要的咨商輔導。

新加坡此次強硬反霸凌措施，起源於去年多起引起大眾關注的高校霸凌案件。然而，包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內的國際組織對此表達強烈反對，認為體罰會損害兒童的身心健康，且從長遠來看，體罰反而可能增加孩童的行為問題。

世衛去年的報告也指出，體罰在全球範圍內依然「廣泛到令人堪憂」，並對兒童的發展與健康造成重大傷害。根據世衛統計，全球每年約有12億名0至18歲的兒童在家庭中遭受體罰。

新加坡的司法鞭刑制度最早起源於19世紀英國殖民時期，目前仍對50歲以下的男性犯罪者實施，適用罪名包含強盜、詐騙及簽證逾期居留超過9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