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商業事務局(CAD)於2026年8月11日,在61歲的新加坡公民林天(Lim Tean)從馬來西亞返回新加坡時將其逮捕。此前,林天在獲得法院保釋期間非法離開新加坡,未能於2026年8月3日向國家法院投案服刑。
林天此前因違反《法律專業法》(Legal Profession Act)第33(1)(a)(i)–(iii)條,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律師工作,被地方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判處六周監禁及1,000新加坡元罰款。2026年2月23日,在林天對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以及檢方對判決提出上訴後,高等法院將其刑期增加至三個月零一周。
在上訴法院於2026年7月6日駁回林天關於提交公眾利益法律問題的申請後,他被命令於2026年8月3日在國家法院投案服刑。由於他未能按時投案,法院於當日對其發出了逮捕令。
通過新加坡警察部隊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RMP)的協作,林天於2026年8月6日在馬來西亞被馬方逮捕,並於2026年8月11日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目前,警方正對其非法離境的情況展開進一步調查。
商業事務局局長寶佩姬(Peggy Pao)女士表示:「警方決心追捕並在新加坡將犯罪者繩之以法,無論他們逃往何處。我們將繼續與廣泛的海外執法合作夥伴緊密合作,定位、逮捕並確保犯罪分子返回新加坡面對審判。我感謝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在本案中提供的及時協助。」
附件 A – 林天被捕及押解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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