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epBw
Published: 2019-09-1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0.avif?1589860127)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

申請人通過新加坡本地一所企業僱傭和擔保，獲得相應的高級管理人員職位並向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申請獲得Employment Pass（EP）簽證，在EP簽證持有2年後作為企業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向新加坡移民局Immigration &amp; Checkpoints Authority of Singapore 提交PR申請，申請人和家人有EP 准證來轉換申請PR的方式獲得新加坡綠卡。

移民方式：僱主擔保類技術移民

適合人群：以申請獲得新加坡PR為目的的高學歷管理人員或企業家

1

**1**

1

**EP僱主擔保移民項目優勢**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1.avif?1589860127)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2.avif?1589860127)





專業團隊運營管理公司，公司有穩定的雇員、營收，申請人無需費心公司運營事宜；

EP准證為高級別工作準證，申請人作為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申請PR較為快速及保持較高的批准率；

申請人配偶及子女、父母可直接申請持有家屬簽證及長期探訪簽證；

整個移民項目無需面試；

可自由往返中國和新加坡，無需申請額外旅遊入境簽。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3.avif?1589860127)





1

**2**

1

 **直系親屬永久居留權申請** 

申請人持有EP准證期間，配偶及未滿21周歲子女可以申請持有家屬簽證（DP）；

EP申請PR時，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周歲子女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一同提交PR申請；

父母以及年滿21周歲子女不可以一同申請PR，但可以申請有效期為5年的長期探訪簽證（LTVP）.

1

**3**

1

 **項目要求**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4.avif?1585052262)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5.avif?1589860127)





申請人及配偶簽署合同時不超過55周歲；

主申請人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1

4

1

 **項目周期和申請流程** 

此EP股權投資移民項目約3-5年完成，EP准證從提交到獲批周期約在三個月，EP持有24個月後提交PR申請，綠卡審批周期約為6-12個月。期間如果遇到政府要求補充額外材料，上訴、拒簽並申訴等事宜，項目申請周期會有所延長。此周期僅供參考，具體項目每階段獲批周期，以政府實際審批周期為標準。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6.avif?1585052262)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7.avif?1585052262)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8.avif?1585052262)





1

5

1

 **相關條款** 

項目啟動後，無論申請人由於任何原因提出終止項目，所有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在項目申請期間，申請人持有的股份不得轉讓和出售；

第一步EP簽證未獲批准，行政費用2萬新幣不予退款，行政費用3萬新幣可退換；

此項目周期年限為5年，若5年到期時，PR簽證未獲批，申請人可選擇繼續委託AC國際諮詢進行PR申請，AC國際諮詢延期移民項目管理及申請工作，並且不收取額外項目管理費用。若申請人提出終止項目，所產生的僱主擔保費用、行政費用、EP項目管理費用以及PR項目管理服務費用中的5萬新幣作為實際已產生花費不予退還，PR項目管理費用5萬新幣予以退還，PR項目餘款申請人不用支付，項目終止；

項目總費用不包含移民項目中可能產生的其他費用，如：個人所得稅、學費、個人捐款、慈善、差旅等個人性質費用。

![新加坡EP僱主擔保移民，你想了解的都在這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9/15894649.avif?1580397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