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吧揮拳砍傷2人 男子潛逃3年終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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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20
Source: 獅城新聞

![酒吧揮拳砍傷2人 男子潛逃3年終自首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7/16075582.avif?1589859022)





（新加坡20日訊）在酒吧與兩名男子擦撞引不滿，37歲銷售員揮拳打暈其中一名男子，再持刀砍傷另一名男子，接著在保釋期間潛逃大馬3年，最後經妻子勸說下才回國自首。

被告蔡埃迪被控三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持危險武器重傷他人和牴觸護照法令。他認罪後，被判坐牢21個月。

這起事情發生在2015年5月23日凌晨5時許，地點在卡佩芝大廈一家酒吧。受害者是當時28歲的蘇偉康和27歲的蔣昌龐。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銷售員，他當時與友人陳永康到酒吧喝酒。

蔣昌龐在酒吧內不小心撞到被告，雙方起爭執，酒吧巡場將兩人拉開。雙方冤家路窄，在酒吧附近的咖啡店撞個正著。被告和陳永康當時朝受害人喊私會黨口號，接著開始攻擊兩人。被告揮拳打蘇偉康，把對方打暈。

緊接著，被告拿出一把刀，割向蔣昌龐頸項和右手臂，甚至捅他身體，還對他拳打腳踢，隨即逃之夭夭。調查顯示，被告和友人陳永康當時醉酒。

蘇偉康事後枕骨疼痛紅腫，而蔣昌龐則鼻骨和左上頜等骨折，身體也多處留下傷口，包括前臂和右肩。

被告於同年8月22日被捕，隔年1月7日上庭，並獲得保釋，原本2月4日須再度上庭，但他卻未出庭，法官因而發出逮捕令，調查發現他早在1月20日逃出國，直到今年5月28日才回國。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相關案底，他雖潛逃國外三年，但經妻子勸說後，決定回國自首，已明顯看出他的悔意，懇請法官輕判。

「需要爸爸在身邊」

妻苦勸回國自首 

「孩子慢慢長大，他們都需要爸爸在身邊」，被告潛逃後每月都會撥電回家，妻子每次都勸丈夫回國，因孩子需要他。

被告蔡埃迪的妻子在接受《聯合晚報》訪問時說，她與丈夫育有一名13歲大的女兒和一名12歲大的兒子，分別念中一和小學六年級。

她告訴記者，丈夫潛逃的三年間的行蹤不明，她不知道對方在哪裡， 不過丈夫會撥電給她問候她和孩子。

「每次接到他的電話，我會跟他說孩子都慢慢長大，他們都需要爸爸在身邊，希望他能自首，因為這樣逃下去不是辦法。」

她也說，丈夫不在的期間，由她擔起養家的重擔，「我有工作賺錢，現在是一名美容顧問，為了兩個孩子我不能放棄。」

處理護照蓋章過期

花逾萬 竟獲假護照 

在大馬潛逃期間護照上的蓋章過期，被告聽信男子說辭，花4260多元（1萬3000令吉）讓男子幫忙到菲律賓處理，結果回國後發現是假護照。

被告2017年潛逃到大馬，他隨後發現護照上的蓋章過期，跑了多個駐大馬的新加坡大使館都沒法處理，需回到新加坡辦理，但礙於自己被通緝，不敢回國。

一名男子得知後，表示可以幫忙到駐菲律賓的新加坡大使館處理。被告深信不疑，給了對方4000新元和800令吉的手續費和車馬費。

被告以為對方交回給他的是新的護照，回國自首時內攔截，才發現是假護照，因而牴觸護照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