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歲女傭日做19小時，女僱主還處處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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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27
Source: 獅城新聞

23歲女傭日做19小時，49歲女僱主還處處挑剔，指捏、拳揍、棍打，導致她遍體鱗傷。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5月至8月之間，地點是裕廊一帶崗景路第353座組屋單位。

被告李秀純（49歲，文員）共面對8項控狀，包括7項蓄意傷人及一項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受害者是23歲來自印尼的女傭雅尼。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6年5月24日雇用受害者。家中還住著被告丈夫及兩名成年的兒子。

女傭每天摸黑早起，凌晨5時25分就開工，直到凌晨12時才能休息，沒有休假日，也沒有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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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世圖

工作不久後，女傭就遭受被告虐待，手臂、腰間、背部、臉部都遭被告用指甲捏傷，近乎體無完膚，被告還警告她不能告訴任何人，女傭不知所措，唯有啞忍。

其中有一次，女傭切洋蔥，僱主發現她沒按自己的指示，竟拿刀拍打女傭臉部，嚇壞女傭。另一次，女傭曬衣服時沒打開房間的窗，被告惱羞成怒，一拳揍傷女傭左眼，還拿起晾衣竿猛揍她手臂，還捏她右手。

法官下判時指出，絕不縱容被告的行為，刑罰須起阻嚇作用，考慮到她悔過、賠償、認罪及精神狀況，判她坐牢3個月又兩周。被告將在4月4日開始服刑。 （人名譯音）

**身無分文逃 路人助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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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工作3個多月，身無分文逃走，好心路人給她硬幣打電話報警。

忍無可忍之下，受害者在2016年8月1日，趁被告去上班，家中沒人，逃出家門。

她在組屋區內四處求助，一名好心路人給她硬幣，她到達曼裕廊購物中心（Taman Jurong Shopping Centre）巴剎附近用公共電話報警說：「我僱主一直襲擊我」，才揭發這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