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獨宿停車場 遭流浪漢亮刀劫財

2018/08/14   •   2594閱
27歲女清潔工凌晨在地下停車場因與男友爭吵後,遭流浪漢持刀搶劫,損失3900元財物,經警方閃電逮捕。案件發生在HDB Hub底層三樓停車場,女方奮力反抗受傷。警方通過監控錄像確認嫌疑人身份,已逮捕歸案,涉嫌持械搶劫,可面臨長達十年的刑期。

疑因與男友吵架後露宿地下停車場,27歲女清潔工凌晨遭流浪漢亮刀搶走3900元財物,她為保財物極力反抗卻在過程中受傷,警方閃電在22小時內將流浪漢逮捕歸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前天(8月12日)凌晨約3時,地點是大巴窯建屋局總部(HDB Hub)底層三樓的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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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劫案發生在大巴窯建屋局總部底層三樓的停車場。(劉啟成 攝)

警方昨發出文告表示,警方在前天凌晨接獲一名27歲女郎的報案,指自己遭一名男子持刀搶走一條金鍊以及現金。

據《新明日報》所知,女郎在本地一個食閣當清潔工。案發時,她因和男友吵架,於是獨自一人露宿停車場,豈料疑遭一名61歲的流浪漢盯上。

據了解,女郎被搶走的是現金2500元及馬幣500元(約167.80新元)和一條價值馬幣3000元(約1006.81新元)的金鍊,遭劫走的財物總值3900元。

女郎遇劫時奮力反抗,試圖阻止流浪漢搶走財物,而流浪漢被指手上持有一把刀子。女郎在掙扎過程中,手指受了傷。

文告顯示,東陵警署的警員展開調查,通過附近警方電眼拍攝下的畫面,確定涉案男子的身份後,昨天凌晨於大巴窯中心將61歲的涉案者逮捕歸案。據記者現場觀察,往底層三樓的卸貨停車位附近有一台電眼,相信拍下事發過程。

涉案男子今被控

涉案的61歲流浪漢今天被控上庭。

據《新明日報》探悉,遭搶劫的是一名來自馬國的女郎,涉案的是61歲的馬來男子卡辛。

卡辛面對一項持械搶劫的控狀,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至少兩年,長達十年監禁,外加不少於12下的鞭刑。

完整報道,請翻閱2018年8月14日的《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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