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性侵好友新婚妻 伴郎：不會做狗都不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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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7日訊）伴郎涉非禮性侵新娘一案續審，控方指被告從客廳一路走到房間，新娘曾兩次讓他移開也不理，根本是有意而為，被告則稱當時完全失去意識，否則不會做出這種連狗都不如的事。

《新明日報》報道，一名40歲男子被指在2016年於一家酒店套房內，將手伸入一名37歲女子的睡衣內，非禮對方胸部，甚至用手指性侵對方私處，被告聽到呻吟聲不一樣才驚覺摸錯人。

受害人是被告多年好友之妻，案發當天也是二人的新婚宴。法庭下令，為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女子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件昨日續審，控方在盤問被告時指出，從酒店客房的客廳到房間必須開門才能進入，而客房和被告家的格局不同，被告不可能在毫無意識 下開門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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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郎被指在新人的床上性侵新娘。 （檔案照） 

被告回應說，他在晚宴當天陪新郎敬酒，當時氣氛高漲，啤酒、葡萄酒和烈酒摻著喝，最終回到客房倒在沙發上就睡，醒來時才發現自己連衣服和襪子也沒穿，躺在床上，房間也沒開燈。

主控官還指出，受害人早前供證時稱曾兩次提醒被告，包括讓被告沖涼和移開，因此控方指被告故意裝睡而非禮對方。

被告否認 說：「她是我朋友的老婆，那天也是她的大日子，如果我聽到她的話肯定早就跳下床了，不可能做出這種連狗都不如的事情。「

他還提到，摸胸是是習慣動作，並記不得摸了受害人哪邊的乳房，手也沒有插入對方私處。

被告離開酒店後試圖返回解釋，但稱忘記房號。

被告說，事發後跟好友致歉，他連襪子和眼鏡都沒拿便離開，曾想返回跟受害人解釋，但怎麼也記不起房號，手機也沒電了。

「我覺得需要解釋，這件事不應發生，也不懂為何會發生，我不是故意的，即使是一個陌生人，我也不可能這麼做，何況是我好友的老婆。」

被告還說，他過後搭德士回家，當天警察上門，拿走他當天穿的衣褲，他也被扣留了兩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