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允許海員下地的條件，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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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2-1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允許海員下地的條件，你知道嗎](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6/16566221.avif?1619428617)





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表示，船舶在新加坡港口停留超過14天並且明確表示還要繼續停留兩周以上時，其上船員將有資格解除not-to-land (NTL)。

**要求如下：** 

所有船員接受14天的隔離，在此期間將會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在所有船員的檢測結果都呈陰性時，方可繼續下一步驟。 

所有船員必須在同一天進行咽拭子採樣，兩次咽拭子採樣都必須在船上進行。 

在這段時間內，所有船員必須留在船上，不允許新船員上船。 

將優先解除在港停留超過兩個月的船舶的NTL，准其船員下地。 

在確認船上所有船員兩次Covid-19檢測均為陰性後，MPA將向船員發放無異議函、解除其的NTL。 

船員只有親自向濱海南碼頭或濱海西碼頭申請上岸，才能獲得ICA (新加坡移民局)發放的通行函。 

船員下地須遵循相關條件，包括下地時間不超過12小時。 

船員下地前必須安裝新加坡的Covid-19接觸者追蹤APP「TraceTogether」。 

每天允許下地的船員人數應不超過船上總人數的50%或30名 (以較低者為準)，船上船員數量應符合船上應急反應的最低配員數。 

下地的船員應遠離某些「高風險地區」，包括宗教場所和酒吧，如Boat Ouay、Clark Quay等。 

船員須避免乘坐新加坡公共運輸系統，建議搭乘計程車。 

如有以下情況， ICA將恢復船上所有船員的NTL：1）船舶離港又重新進入港口；

2）有新船員上船；

3）發現有船員未遵守下地條件；

4）有船員Covid-19檢測呈陽性。 

到目前為止，新加坡已經為3500多艘船的6萬多名船員提供了換班服務。 新加坡外交和交通運輸部高級部長Chee Hong Tat表示，新加坡將「繼續盡其所能，促進船員安全換班。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之後，我們也會做得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