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厘司機上訴失敗  被誤為沒付罰款 多服刑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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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3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30日訊）曾引起關注的巴西立腳踏車與羅厘爭車道一案，羅厘司機上訴失敗維持原判坐牢7周，但卻稱被誤為沒繳付罰款，結果多坐了3天牢。

據《新明日報》之前報道，羅厘司機張勝仲（59歲，漁場老闆）與英國籍腳踏車騎士張豪宇（36歲，譯音）於前年12月22日上午11時55分，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起衝突。司機疑不滿騎士擋道鳴笛，騎士打落羅厘側鏡，結果羅厘向左晃，騎士摔落在地，兩人事後雙雙被控。

張勝仲面對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及沒有在車禍後24小時內報案的控狀。他不認罪，案件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坐牢7周吊銷執照2年及罰款500新幣（約1500令吉），若無力償還必須坐牢3天代替。

他過後對裁決不滿，針對罪成和刑罰向高庭提出上訴，並在上個月20日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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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勝仲出示支付罰款的收據，不解為何需要多坐三天牢獄。 

已服刑完畢、重獲自由的他說，自己被誤指沒有繳付罰款，結果額外多服刑3天代替。

「雖然入獄7周，但在減免令下我可以獲得三分之一的刑罰豁免，原在本月22日出獄，但監獄官在向高等法院查詢後，告知我沒繳付罰款，所以要在本月24日才能獲釋。」

他說上訴失敗當日就立即展開服刑，妻子當天下午到高等法院代繳付罰款，並獲得蓋有當天日期的收據。

「我抵達監獄時已是傍晚6點多，當時獲得一張寫上我們入獄與出獄日期的資料卡，但上面卻沒有我的出獄日期。」

張勝仲憶述，他當場向監獄官查詢，指對方說要在證實繳付罰款後才能確定出獄日期。

「我當時沒有多想，之後在入獄隔離14天後終有機會致電給妻子，和她確認罰款已繳付的事。妻子過後兩次來探監，但因我相信已繳付罰款，法庭也不會出錯，所以沒再問起。」

張勝仲一直期盼出獄的一天，並幾乎每周都會向不同監獄官查詢。

「因我也不知道問題所在。如果早知道是罰款的事，我可以要求給他們看收據。」

他透露，後來在一名監獄官協助查詢系統並向高等法院詢問後，在8月20日被告知沒有繳付罰款。

「當時我即將刑滿出獄，根本來不及聯繫妻子出示證明。我已為我的過錯入獄承擔責任，希望當局查明是否有人失誤。」

張勝仲早前曾說，因為被吊銷執照2年，沒法繼續送貨，決定售賣羅厘，但他如今卻改變主意。

「現在羅厘就由妻子接手駕，她原本在18歲時就考獲羅厘駕駛執照，但多年沒駕， 還特別在今年5月7日去上羅厘駕駛複習課程。」

得知要多服刑3天，張勝仲每天輾轉難眠，精神壓力大。

他說，雖然牢房空間狹小，還需和配合其他三人的生活習慣，在精神上是受到折騰。

他說，從沒質疑本地的司法體制，並認為是神聖的，為此對於出現這個狀況納悶不已，甚至輾轉難眠。

「我根本睡不著覺，翻來覆去就想不通為什麼會出錯。即使有時睡著也會被排山倒海的思緒驚醒，再也無法合眼，頭也不斷隱隱作痛。」

新加坡總檢察暑受詢時說，他們知悉張勝仲的律師發來詢問信，總檢察署目前正對事件的相關事實經過與情況進行研究。

張勝仲說，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再三和妻子確認已付款的事。

「獲得確認後，我便聯繫協助我上訴的律師陳其玉並告知情況，他於是寫信給相關單位。」

根據《新明日報》掌握的資料，總檢察署回覆說，正在釐清事情的完整經過與原委，因此無法在要求的日期給予回復，預計要在下個月給予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