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在2021年向議會委員會提供虛假證據而被定罪,工人黨(WP)秘書長陳沁輝(Pritam Singh)已被除名出律師名冊。
新加坡律師協會(LawSoc)針對這位50歲的政治人物尋求紀律處分,三法官法院於周四(8月13日)做出了這一決定。

三法官法院是新加坡最高級別的律師紀律審查機構。
據《海峽時報》(ST)報道,首席大法官孫達雷什·梅農(Sundaresh Menon)與法官坎南·拉梅什(Kannan Ramesh)及法官西基溫(See Kee Oon)共同主持了此次聽證會。
法院認定:不誠實是犯罪行為的核心
代表律師協會的高級法律顧問卡溫德·布爾(Cavinder Bull)表示,陳沁輝此前因向特權委員會(COP)提供虛假答覆而被判定兩項刑事罪名。
特權委員會是負責調查任何涉嫌違反議會特權的投訴的議會機構。
布爾律師主張,這些罪行涉及「不誠實」這一點毫無疑問。
他還認為,陳沁輝應當與所有因涉及不誠實罪行而被定罪的律師受到同樣的對待。
陳沁輝的律師團隊並未否認不誠實是這些罪行的核心要素。

首席大法官梅農表示,將陳沁輝除名出律師名冊的申請,是基於他故意向特權委員會做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的事實。
據 CNA 報道,首席大法官孫達雷什·梅農指出,不誠實是這些罪行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一點已無爭議。
他補充道,律師協會和陳沁輝雙方均同意,本案並未達到可以避免被除名的法律門檻。
隨後,法官下令將陳沁輝除名出律師名冊。
陳沁輝接受法院裁決
陳沁輝的律師、高級法律顧問切爾瓦·雷特納姆·拉賈(Chelva Retnam Rajah)表示,其當事人對審判和上訴的結果感到失望,但依然尊重新加坡法院。
拉賈律師稱,陳沁輝「毫無保留地接受」審判和上訴的結果及其後果。
拉賈還補充說,陳沁輝希望強調他「始終盡最大努力以誠意和善意行事」,並且在未來的任何身份中都將繼續如此。
陳沁輝周四出席了最高法院的聽證會,但在法院外面對記者詢問時未發表評論。

涉嫌向特權委員會提供虛假證據被定罪
此次紀律處分程序源於陳沁輝在向特權委員會提供證據時被刑事定罪。
該委員會此前被設立,旨在調查前工人黨國會議員萊莎·汗(Raeesah Khan)在議會中發表的虛假陳述。

陳沁輝於2025年2月因兩項向特權委員會提供虛假答覆的罪名被定罪,每項罪名被罰款7,000新加坡元。
儘管他隨後提出了上訴,但高等法院於2025年12月維持了原判。
隨後,律師協會對其啟動了紀律處分程序。
陳沁輝將支付5,808新加坡元訴訟費
聽證會在雙方討論法律費用和支出後結束。

律師協會最初尋求6,000新加坡元的費用,但表示願意接受陳沁輝律師提出的3,000新加坡元方案。
據 CNA 報道,包括雜費在內,陳沁輝總共將支付5,808新加坡元。
目前,陳沁輝仍是淡灣集區(Aljunied GRC)的國會議員以及工人黨的秘書長。
他於2011年當選國會議員,並自2018年起領導該反對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