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失在深海！63年前新加坡大獎賽車手涉嫌謀殺女友，無屍體竟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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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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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60年前，新加坡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城的案件：一名男子涉嫌謀殺自己的女友，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

1963年8月27日，昂（Sunny Ang）帶著女友前往姐妹島（Sisters』 Islands）進行一次看似平常的潛水之旅。

然而，22歲的珍妮·卓（Jenny Cheok Cheng Kid）在潛入水中後，再也沒有浮上來。

隨著調查的深入，這起失蹤案迅速升級為謀殺案。昂的行為舉止極其可疑，加上卓在他名下留下了巨額保險單，導致他最終被捕。

昂隨後被定罪，並成為了新加坡歷史上首批（如果不是第一個）在沒有發現屍體的情況下被執行死刑的謀殺犯。

迷人的外表與危險的本性 

在這次高調的案件發生前，昂在新加坡並非無名之輩。他是1961年首屆新加坡大獎賽（Singaporean Grand Prix）的賽車手。

昂出身於中產家庭，被認為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然而，他的行為模式很快讓他失去了許多機會。

由於魯莽且無視安全條例，他失去了成為商業航空公司飛行員的機會。

儘管是一名大獎賽車手，但他的魯莽駕駛甚至導致了一名行人死亡。在大獎賽結束一年後，昂還因涉嫌入室盜竊而被逮捕。

但這並沒有阻止珍妮·卓被這個24歲的男人吸引。

與昂不同，卓受教育程度有限，僅讀到小學三年級。在她眼中，昂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且出類拔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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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於1963年相識，當時卓在北橋路的Odeon酒吧兼餐廳擔任服務員。同年8月，她辭去了這份工作。

潛水之旅前詭異的保險單 

就在導致卓失蹤的那次致命潛水之旅前不久，昂為她購買了多份保險單。

這些保險的賠付對象要麼是卓的遺產繼承人，要麼是昂自己的母親。

他還帶著卓去找律師，要求她寫一份遺囑，將其全部遺產留給昂的母親——而卓與這位長輩幾乎不認識。

本質上，這意味著如果卓不幸去世，她約90萬新元的意外險以及所有財產都將歸昂的母親所有。

更詭異的是，就在潛水之旅的前一天，其中一份保險單到期了。

在出發前幾個小時，昂特意去辦理了續保，而續保期限僅為短短五天。

消失在深海之中 

1963年8月27日，在相識僅幾個月後，昂和卓一起前往姐妹島潛水。

昂花12新元僱傭了船夫尤素夫（Yusuf bin Ahmad），約定從下午2點30分開始服務三小時。

行程開始約30分鐘後，昂指示尤素夫拋錨並放下引導繩。

這個24歲的男人帶了潛水設備，包括三個氣瓶、兩雙潛水蹼和兩把刀。

船夫尤素夫回憶道，儘管卓缺乏經驗，但她獨自潛入水中，而昂則在船上等待。

大約十分鐘後，她浮出水面，昂為她更換了氣瓶，隨後她再次潛入。

這一次，卓再也沒有浮上來。

在發現自己的氣瓶漏氣後，昂多次拉動引導繩，但卓沒有任何回應。

經過簡短的搜尋（期間昂從未潛入水中），他們返回島上聯繫警方。

從失蹤到謀殺 

當局花費數日潛入水中搜尋這名失蹤的22歲女子，但所有努力均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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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9月5日，警方將調查性質從失蹤案改為謀殺案。一年多後的1964年12月21日，昂因謀殺罪被捕。

該案在高等法院進行了為期13天的審理（1965年4月26日至5月18日）。

正如首席檢察官在開庭陳詞中所述，此案極其罕見，因為這是新加坡首例在沒有屍體的情況下起訴謀殺的案件。

為了毫無疑義地證明謀殺確實發生且昂對此負責，檢方出示了多項關鍵的間接證據。

這包括昂的可疑行為——他在旅程前為卓購買的保險，以及他對女友可能溺亡表現出的冷漠。

事實上，在女友失蹤不到24小時後，昂就向三家不同的保險公司申請了此次「事故」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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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船夫尤素夫稱，對於一個可能剛剛失去愛人的人來說，昂顯得異常冷靜。

他既沒有表達潛入水中搜尋她的願望，在乘船向岸邊報告溺水事件時，也沒有要求加快船速。

檢方還指出，搜尋過程中發現的潛水蹼被證實屬於昂的兄弟，且當天由卓使用。

蹼帶上有兩處「整齊的切口」，專家表示這不可能是珊瑚造成的，這意味著有人故意破壞了設備。

最終被判絞刑 

在審判的最後一天，陪審團一致認定昂謀殺罪名成立，判處其死刑。

儘管他提出了上訴，但法院以未發現司法誤判為由駁回了請求。1967年2月6日，昂被執行絞刑。

十多年後的1979年，一家台灣電影公司表示將根據此案拍攝電影。

出於法律謹慎，他們表示會在電影中隱去其真實姓名。目前尚不清楚該電影是否最終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