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項目代理追逾161萬被駁  獅城高庭：判斷失誤不等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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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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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卓琳娜原本起訴巴西土地投資項目公司Ritz Brazil，但後來撤銷對公司的訴訟，只與女商人鍾桂玲對簿公堂。（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女投資代理先後借出161萬3820，協助一項巴西土地投資項目周轉，豈料血本無歸。

因此，她起訴推廣項目的女商人，指對方以不誠實陳述誘使她借錢，但被新加坡高庭駁回索償訴求。

《聯合早報》報道，法官維諾說，沒有證據顯示女商人在事發期間曾做虛假陳述，即使女商人做出陳述，那是因為她當時真誠相信投資項目有能力還款，而非有意欺騙他人。

法官表示，女商人與家人也借錢給同一個投資項目。

法官說：「一個不相信借款者會還錢的人，不可能把超過10萬元屬於自己的資金借給對方。」

根據本月份發表的判詞，起訴人莊卓琳娜（譯自Chong Jorina）與答辯人鍾桂玲（譯自 Chong Kwai Leng Helen）都是經驗豐富的商人。

莊卓琳娜在2011年間加入鍾桂玲的公司，當投資銷售代理，並視鍾桂玲為職場師父。

2015年7月，莊卓琳娜自立門戶，開始代理一項巴西土地投資項目，並稱鍾桂玲是她的「上線」代理。

這個投資項目由巴西公司Ritz Brazil（簡稱為RB）推出。

RB把巴西北里奧格蘭德州首府納塔爾一帶的土地，分拆成多份土地權益，通過多層代理銷售給新加坡和台灣的散戶投資者。

投資者持有土地權益1至3年後，可拿回投資本金，並賺得介於24%至60%的回報。

不過，到了2018年初，RB開始拖欠支付投資者應得的款項。

當時，RB聲稱因公司創辦人健康欠佳和短期資金流出現問題等因素，公司得暫時拖欠付款，但承諾儘快讓公司重回軌道。

為協助RB周轉及償還投資者，部分代理開始向RB提供貸款，莊卓琳娜是其中一人。至於她是在何種情況下決定借錢，訴辯雙方說法不一。

莊卓琳娜稱，鍾桂玲在2018年5月至6月，4次在電話和會議上遊說她提供貸款，並稱RB將在1年內連本帶利還債。

莊卓琳娜隨後提供31項貸款給RB，總額達161萬3820元，但至今分文未獲償還，因此她指鍾桂玲以虛假陳述誤導她作出貸款決定，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莊卓琳娜原本也起訴RB，但後來撤回對公司的訴訟。

鍾桂玲否認曾遊說莊卓琳娜借錢，她稱提供貸款的建議來自其他代理，而莊卓琳娜與其他代理都是自願借款。

她也指出，自己和家人同樣借錢給RB，金額超過22萬元，包括她所掏出的10萬餘元，因為她當時相信RB所擁有的土地資產不會貶值，為此具備還款能力。

法官認為，儘管鍾桂玲與家人借出的金額低於莊卓琳娜，但鍾桂玲願意把自己的錢借給RB，足以反映她當時確實相信公司會還款，因為若鍾桂玲不相信RB有能力償債，根本不會借出自己的資金。

法官指出，鍾桂玲或許對項目過於樂觀，甚至不夠謹慎，但這並不足以證明她故意作出虛假陳述。

此外，手機短訊和貸款協議等書面證據顯示，為應付不斷追款的投資者，莊卓琳娜早在2018年4月，即她聲稱被鍾桂玲誤導之前，就已開始提供貸款給RB。

換言之，她並非因鍾桂玲的陳述才決定借錢，同時訴方未能提呈充分證據，說明鍾桂玲曾遊說莊卓琳娜提供貸款。

法官認為，莊卓琳娜持續借錢給RB，主要是為了緩解投資者壓力，以及維護自己的生意和商業信譽，而非受到鍾桂玲任何陳述的影響，因此裁定她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