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打工人,上班查資料很正常,但查到把自己查上法庭的,還真不多見。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前司長陳秋玲(58歲)最近就因為頻繁的訪問內部資料庫而被控。
兩天161次,平均每9分鐘查一次
根據控狀,陳秋玲涉嫌在2024年4月27日至28日期間,瘋狂訪問建屋局的房屋管理申報資料庫。兩天161次,算下來平均每9分鐘就查一次。
她還涉嫌在4月28日當天,違規留存了三份機密文件。文件內容涵蓋強制收回組屋、私人共管公寓雙景嶺(Duo Residences)兩房單位的租金收入估算,以及駁回針對強制收回組屋的反對意見。
涉案的七個組屋單位分布也很廣,從金吉道、巴西立、惹蘭迪卡,到杜生路、勿洛北路、淡濱尼72街,再到順福路——橫跨全島。

曾經的報案人,如今的被告
陳秋玲自2025年10月起已被停職。她面對一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一項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案件在2026年2月被控,9月16日過堂後,展期至10月20日進行審前會議。
如果罪成,根據《濫用電腦法令》,她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根據《官方機密法令》,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0元,以及監禁最長兩年。
有意思的是,2017年陳秋玲還曾是另一起建屋局職員泄密案的報案人。當年她是舉報別人的那一方,如今自己卻坐上了被告席。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具體動機尚不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 政府部門的內部資料庫不是自家衣櫃,想翻就翻;機密文件也不是手機相冊,想存就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