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名商人入稟起訴風水師,指對方在面子書貼文及直播中多次影射他是「狗」、開設假帳號騷擾他人,甚至上載女子性愛視頻,並索償4萬新元,而風水師雖承認發文及開直播,但否認構成誹謗。
法院最終裁定部分言論具有誹謗意味,判風水師賠償8000新元。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國家法院判詞,起訴人黃順興與答辯人、風水師羅富雲原本是朋友。黃順興經常到羅富雲提供服務的廟宇祭拜,兩人於2021年認識並結交,不過同年底至2022年初失和,此後關係惡化,再也沒有和解。
黃順興指羅富雲在2024年2月至5月期間,於面子書發布8則誹謗他的貼文,並在同年5月14日直播時發表相關言論,包括暗指他是「狗」、指他開設3個假帳號騷擾自己,以及利用假帳號上載另一名風水師妻子的性愛視頻。
他也指羅富雲在直播中稱他「沒種」、「不要臉」及「無恥」,甚至指他患有妄想症及精神分裂症。
羅富雲承認發布相關貼文及進行直播,但否認誹謗,並稱黃順興須提出證明。他也辯稱,相關假帳號是由黃順興開設,但未能提出證據支持說法。
法官最終裁定,其中3則貼文確實帶有指黃順興不誠實的含意,另有2則貼文暗指他因上載女子性愛視頻而犯罪,構成誹謗。
至於其他指控,由於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法官也指出,羅富雲雖聲稱假帳號由黃順興開設,卻沒有證據證明,辯方律師也沒有就此向黃順興進行盤問,因此無法證實這項說法。
法院最終判羅富雲賠償黃順興8000新元。

商人告風水師誹謗,獲約2萬5565令吉賠償。(示意圖)
除了索賠4萬元,商人要求風水師在面子書上發道歉貼文。
法官指出,她沒有諭令答辯方道歉的權力,只是倘若答辯方能提出道歉的證明,能減輕損害賠償,並駁回這項要求。
針對賠償,法官認為羅富雲所造成的損害,充其量僅屬中等程度,因為指他不誠實,只是一項輕微指控。至於指他犯罪,雖然算嚴重,但黃順興沒提出誹謗對他造成的損失。
訴方只提到黃順興是名商人,也是一家美國公司的董事,沒有提到他公司的規模、股份、年收入等,因此只能把他定義為一般公眾。至於答辯方,也只知道是個賣水晶的風水師,同樣沒能判定他在社會的地位,也只能定義為一般民眾。
此外,貼文得到的反應和留言不多,最終諭令羅富雲做出8000元賠償,外加5.33%的年利息。
記者聯絡上羅富雲,他僅指也告對方(黃順興)誹謗,要等案件結束,才能知道最終要賠償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