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撞碾成植物人 兩年後過世 男子改控蓄意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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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開貨車撞上孟加拉男子，獅城男原本被控企圖謀殺，後來改控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高庭法官指出，受害人成為植物人近兩年後離世，獅城男仍選擇抗辯，前日判他坐牢14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卓思義（51歲）被指於2023年3月16日下午約5時零5分，在加基武吉5道往加基武吉5路方向的路段，開貨車撞倒並碾過騎著腳車的32歲孟加拉籍男子哈森．瑟林。

哈森被撞後傷勢嚴重，昏迷不醒，之後送返孟加拉，並於2025年2月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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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是加基武吉5道往加基武吉5路方向的路段。（檔案照片） 

被告原本面對企圖謀殺罪，經審訊後，控方改為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狀。被告早前被判罪成，高庭法官安德烈前日判他坐牢14年。

法官指出，哈森的傷勢嚴重，足以導致死亡，也讓他成了植物人近乎兩年，最終離開人世。他也說，貨車是個危險的武器，不僅撞上，甚至還碾過，而被告有傷人的意圖。

辯方指被告並非預謀幹案，但被告事後一系列的行為，例如棄置載有漏稅香煙的貨車、打電話讓友人幫忙等，都能證明這點。法官強調，這並沒有抹去被告傷人的意圖以及最終傷害哈森的事實。

辯方也提到，被告配合警方調查，被捕時承認開貨車，也承認撞上哈森，但法官卻不認為這是他表現出悔意的舉動。

法官說，可以理解被告一開始因面對企圖謀殺罪選擇不認罪，但當控狀改為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時，他也選擇抗辯，沒有試圖與控方溝通改變立場。因此，法官並不認為被告有悔意。

被告原本需要面對鞭刑，但基於已超過50歲，法官則以6個月監刑取代，判他坐牢共14年。

## 律師：被告沒有比其他兇案殘忍



辯方律師洪嘉駿（Johannes Hadi）在陳詞時，提出過往案例，一個是用菜刀攻擊一名被壓在地上沒有沒有武器防身的受害人；另一個是拿著準備用來割班蘭葉的刀攻擊已受傷倒在草坪的傷者。

他認為，跟上述兩起案例比較，被告沒有比他們殘忍，促請法官考慮判他坐牢9到10年即可。

法官聽了後說：「我今天上班時，看著經過的貨車，想著被貨車碾過的畫面，想起來並不好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