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4人涉詐騙或當錢騾　受害人損失逾210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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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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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新加坡警方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624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正在協助警方調查。調查顯示，這些案件導致受害人蒙受逾2100萬新元損失。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指出，商業事務局及7大警署從7月7日至7月20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共有421名男子和203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6歲至71歲。

這些嫌犯涉及的詐騙案多達2600多起，主要包括求職詐騙、網絡愛情詐騙、電子商務詐騙、借貸詐騙、冒充政府機構官員詐騙和投資詐騙，受害者因此蒙受逾2100萬新元的損失。

嫌犯目前在欺詐、洗錢、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新元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將對詐騙的肇事者依法處理。警方也提醒公眾，為避免捲入罪案，應拒絕讓其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

調查還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