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教育學院停車場命案,69歲前夫昨早(9月14日)在高庭承認殺妻,他因不滿死者在離婚時「少分」他公寓售款,同時記恨死者給他戴綠帽,欲向她索討50萬元作為「賠償」但不成功,為此持刀去停車場埋伏,找死者算帳。

死者劉惠玉生前是宏茂橋工藝教育中區學院的考試署署長。(檔案照)
選擇不對謀殺控狀抗辯的被告薛澤元今早以英語告訴法官:「我選擇認罪。」控方表示不會對被告尋求死刑,案展下周三(22日)進行求情和下判。
被告原本面對刑事法典第300(a)條文的謀殺罪,不過,控方在上個月底將控狀修改成第300(c)條文的謀殺罪,在這條文下,被告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這起命案發生於2018年7月19日晚上7時41分,在宏茂橋工藝教育中區學院A樓的停車場內。56歲的劉惠玉身中八刀,當場送命。她生前是該學院的考試署署長。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揭露,被告與死者在1993年結婚,長達19年的婚姻在2011年6月以離婚收場。離婚後,兩人分配賣掉聯名公寓所得的款項,但被告對於他所分得的金額不滿意。被告也責怪死者出軌,才會導致兩人的婚姻破裂。
2011年至2018年,被告發過多封電郵給死者,要求她支付介於20萬元至50萬元的賠償金,作為補償被告應得的公寓售款和死者的出軌行為。被告也前去工藝教育學院,把一封信擱在死者的汽車擋風鏡上,他在信中要求死者賠償他50萬元,否則就展開法律訴訟。死者對被告的電郵與信件都沒有理會。
案發當天下午,被告開車前往工藝教育學院停車場,躲在車裡等候死者出現。傍晚7時33分左右,被告看見死者走向車子。他於是趕緊下車,快步往死者的方向走去,就當死者準備進入汽車的駕駛座時,被告打開另一邊的車門衝上車。
死者嚇得大聲尖叫,被告拉住她的手臂,試圖阻止她跑掉;經過一番掙扎後,死者順利掙脫,卻在逃出汽車時摔了一跤。這時候,被告從另一邊下車,拿出他準備好的刀子,跑到死者的身邊對她開始狂捅,直至死者倒地。接著,被告用同一把刀子,往自己的腹部捅了多刀,然後倒在死者的身上。
根據驗屍報告,死者一共挨了八刀,其中有三刀是砍在她的胸膛與背部,刀刀足以致命。(人名譯音)
記者:黃佩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