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抄襲辯護詞，兩名嫌犯無罪釋放竟被高院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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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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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高等法院周一（3月23日）裁定，推翻兩名涉嫌向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總監行賄的男子的無罪判決，原因是主審地方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嚴重疏漏，幾乎全盤抄襲辯護方的書面陳述，未充分審查檢方證據。

首席大法官蘇達resh Menon在判決書中指出，地方法官SoH Tze Bian在撰寫判決時，大量複製了被告方的辯護意見，甚至將這些內容直接當作自己的分析與結論，導致判決缺乏獨立判斷。

本案涉及前Tiong Seng Contractors董事Pay Teow Heng（58歲）與前上市公司Tiong Seng Holdings執行長Pek Lian Guan（60歲）。兩人被控於2017至2018年間，向時任LTA副集團總監Henry Foo Yung Thye行賄35萬新元（約合27.4萬美元），以推動公司與LTA的業務合作，其中Pek被指協助Pay完成行賄。

兩人原於2024年10月在地方法院獲判無罪，但檢方上訴至高等法院，指控SoH法官的判決幾乎逐字抄錄被告方的陳詞，仿佛「不加思索地全盤接受」了辯護觀點，卻對檢方的證據視而不見。

值得注意的是，SoH法官已於去年退休。首席大法官在判決中提到，這並非他首次遭遇類似批評——早在2023年9月，他就曾因「抄襲檢方陳詞」被首席大法官點名批評。

**抄襲之嚴重，令人震驚**

首席大法官指出，法官判決中大量段落、推理結構乃至措辭風格，均與辯護方提交的材料高度一致，甚至保留了辯護律師的對抗性語氣。

「這種表達方式，若出現在律師的辯護詞中尚屬正常，但作為法官的判決，卻必須謹慎措辭，因其後果可能極為嚴重。」他強調，法官對腐敗調查局（CPIB）官員的誠信提出質疑，卻未提供充分證據支持，這種指控不僅影響官員聲譽，更可能動搖公眾對CPIB的信任。

此外，法官完全忽略了「腐敗推定」原則——即在賄賂案件中，除非被告能充分證明資金往來無腐敗意圖，否則應推定其存在腐敗動機。但SoH法官不僅未提及該原則，甚至未明確說明被告是否已成功完成舉證責任。

更令人失望的是，法官對檢方提交的客觀證據僅以一句話草草帶過，卻未解釋為何忽略這些關鍵材料。在面對CPIB官員與被告之間相互矛盾的證詞時，他也未能進行平衡分析，僅片面採信被告說法。

**判決結果：不重審，改「重聽」**

考慮到該案在地方法院歷時逾40天、橫跨兩年，若重啟審判，將給雙方帶來巨大時間與經濟負擔。因此，首席大法官決定**不進行重審**，而是基於現有庭審記錄，直接啟動「全新聽證程序」作為上訴審理。

他同時指出，儘管司法文書的「借鑑」並不罕見，但**過度抄襲**卻是一種「幾乎總是被詬病的糟糕實踐」。其三大危害包括：

讓敗訴方感到未被公正傾聽；

損害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

增加上訴法院的審查負擔。

「每一次案件審理，法官都肩負著重申司法公信力的使命。當這一標準被打破，上訴法院便有責任挺身而出，明確指出問題。」首席大法官在結語中強調，「這些上訴案，恰恰就是這樣一個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