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錢買飯爬入攤位偷 馬國男吃牢飯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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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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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沒錢買飯，被告爬入後港海南村熟食中心的攤位偷錢。（新明日報提供） 

（新加坡訊）沒錢買飯，馬來西亞男子爬入熟食中心兩個攤位偷錢，換來4個月的牢獄之災。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偷竊案發生在今年8月11日晚上10時30分，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納格斯瓦然（38歲）爬入後港1道第105座的海南村熟食中心攤位偷錢。

被告共面對4項破門行竊控狀，昨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當天到熟食中心，發現不夠錢買飯吃，決定從兩個沒開的小販攤位偷錢。

被告站在塑料椅子上爬入第一個攤位，從鐵罐子偷走400新元，之後再爬出，並走到第二個攤位。

被告通過塑料桶爬入第二個攤位，並發現抽屜里的紅包，偷走了28新元。

其中，失竊400元的攤販隔天做生意時，並未使用鐵罐里的錢，因此不知道錢被偷。直到13日凌晨3時30分，攤販開檔時打開鐵罐，才發現現金失竊而決定報警。

另一名攤販同一天開檔，也發現紅包錢被偷。

被告前後偷走428新元，當天下午被捕，警方只尋回175新元。

控方指出，被告沒有案底，要求法官判他入獄4到5個月。被告求情時，懇求法官從輕發落，也尋求原諒。法官最終判他入獄4個月。

## 攤販老闆：5檔口遭人潛入



根據控狀，被告還分別潛入其他兩個檔口，但並未從其中偷走任何錢財。

第一名攤販的老闆報警時稱，這是該熟食中心第二次發生失竊案，有約5個檔口遭人潛入，也指熟食中心有監視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