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外交部在9月16日發聲明宣布,從今年12月1日起,免簽入境泰國的外國旅客,需要在入境前提交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簡稱ETA)。
獲得泰國ETA入境授權的旅客,可以合法在泰國境內逗留60天,到期後還可再延長30天。

申請泰國ETA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不過ETA只能做單次入境授權,也就是說旅客每一次到泰國,都需要提前在網上申請。
泰國外交部表示,免簽入境泰國的93個國家和地區,只有和馬來西亞、柬埔寨和寮國這三個邊境國家的旅客才可以豁免,無需提交申請。
新措施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外國旅客入境的安全檢查,提高通關效率,遏制非法入境和傳染病的傳播,以及協助當局鑑定逾期逗留者。泰國當局表示,之前有人利用規則的漏洞,在90天的逗留期快要結束時,故意到附近的國家轉一圈再重新入境泰國,來達到在泰國長期居住的目的,新措施將能杜絕這種打擦邊球的行為。
CY丨編輯
KT丨編審
網絡資料整理丨來源
網絡資料整理丨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