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之財有意認魯莽駕駛罪  向云：不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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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涉嫌開車時突然向右轉換車道，撞到一輛電單車，導致男騎士受重傷，前藝人陳之財前天被控上法庭。

針對陳之財的案件，《新明日報》嘗試聯繫陳之財和他的妻子向雲，截至昨早，陳之財未接電話也未回復簡訊，妻子向雲則透過音頻回覆說：「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不方便發言。」

控狀指陳之財於2025年 3月4日約中午12時09分，在 亞逸拉惹高速公路往中央高速 公路方向的路段駕駛一輛轎車時，沒有先觀察右側的情況下，無故減速、近乎停車，隨 後突然向右切換車道，與正在超車的一輛電單車發生碰撞，造成騎士重傷。

63歲的陳之財在庭上表明有意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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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之財周三被控上法庭。 （海峽時報）

根據法庭上透露，控方要求法官判陳之財罰款3000元至5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目前他獲准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件展期至本月29日進行認罪聆訊。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沒有合理顧及其他公路使用者 的安全導致他人重傷若罪成，違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違例者也可被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