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涉鎳投資騙局 因提供擔保人保釋金再被控

2025/12/09   •   657閱
黃有志涉嫌欺詐鎳金屬投資騙局案升級,新增控狀指他承諾補償擔保人並提供保釋金。本文報道了黃有志因涉嫌承諾補償男子充當擔保人,以及提供150萬作保釋金而被加控一罪,案件審前會議於12月15日進行。此案涉及多項犯罪行為,包括欺詐、偽造文件、洗錢等,總共面臨109項控狀,可能面臨最高三年監禁或罰款。

黃有志被加控一項控狀,指他涉嫌支付一名男子逾475萬令吉作為保釋金,並承諾將補償對方作為擔保人可能承擔的責任。(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14.6億元鎳金屬投資騙局的黃有志,因涉嫌承諾補償一名男子,作為後者充當擔保人可能承擔的責任,並提供150萬元作保釋金,被加控一項罪名;該名男子也同樣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黃有志案發時是兩家公司的董事。

他(38歲)昨日被加控一項牴觸刑事訴訟法的控狀,指他於2023年6月28日左右,承諾補償蔡英堅(譯音,68歲)充當擔保人可能承擔的責任,並提供150萬元作為保釋金。

案件展期至12月15日進行審前會議。

蔡英堅已於本月5日被控一項牴觸刑事訴訟法的控狀,他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案展明年1月16日再度過堂,讓律師有時間陳情。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黃有志早前面對欺騙、偽造文件、嚴重失信和洗錢等108項控狀,其中105項在新加坡高庭審理,案件去年11月開審。

這些控狀指他於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欺騙超過900名投資者掏出14.6億元,交給他的Envy公司和澳洲業者進行鎳(nickel)交易。

黃有志也涉嫌偽造不同文件,讓投資者相信真有相關交易。

黃有志在控方完成舉證後選擇保持緘默,案件在今年7月暫時告一段落,法官將擇日發表裁決。

昨日加控後,黃有志目前總共面對109項控狀。

除了在新加坡高庭審理的105項控狀,其餘控狀則指他涉嫌與他人串謀偽造住宅選購權書,以出售店屋洗錢;以及於2020年10月左右,轉帳1125萬4500元給吳恩偉(音譯),用於僱傭黑客,獲取儲存在加密貨幣錢包中的私鑰(private key),並把加密貨幣從持有者的錢包中轉移出去。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