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2月轟動一時的基里瑪路加西雅彎高樓拋物案件下判,法官判20歲被告丹尼爾阿里緩刑24個月,以及18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另外,當局也會對被告實施電子監控。
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的一個星期內,被告被控把麻將桌、沙丁魚和鎖頭等物件拋下樓。其中,被拋下的鎖頭正中一輛汽車的擋風鏡,使車主蒙受大約700元損失。
案情顯示,被告的女友未婚先孕,但決定墮胎。被告曾要求警方調解,但他覺得警方並不積極,於是通過高樓拋物引來警方調查,想確保他們不會偷懶。他每次干案後,還自導自演下樓看熱鬧、打電話通報媒體等,企圖轉移警方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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