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弟弟獲5000萬退股費　二叔起訴侄兒沒平分家族戶頭資產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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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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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四兄弟進軍飯店與餐飲業致富，豈料大哥逝世後，其他手足與掌管生意的大侄兒漸漸失和，二哥被指因不滿弟弟分得近5000萬新元的退股費，起訴大侄兒沒有依照協議平分「家族戶頭」的資產，但被高庭判敗訴。

對簿公堂的是起訴人莊耀和與答辯人莊俊明，後者是莊耀和大哥的兒子。 

莊耀和連同大哥與兩個弟弟於1970年代創業，在越南和新加坡經營酒店、餐飲與房地產投資等生意，包括1990年代在河內設立名為Fortuna的酒店，以及收購新加坡的福都酒店。在莊家名下的公司共有10家。

根據新加坡高庭周四（11月16日）發出的判詞，莊家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傳統華人家庭，只有兒子才能參與家族生意和分享盈利。

2002年，被判破產的四兄弟將他們持有的公司股份都轉讓給各自的兒子，例如大哥便把股份轉給兒子莊俊明。4年後，四兄弟脫離窮籍，但並非所有手足都重新持有公司股份。

同一年，四兄弟與母親和莊俊明在越南河內開會，莊耀和聲稱當時家人達成協議，四兄弟可平分家族生意所賺得的盈利，這些盈利當時都存進一個渣打銀行戶頭，由莊俊明持有和管理這個家族戶頭。

大哥在2016年過世後，莊家關係開始破裂。莊耀和的弟弟莊東尼對掌管家族生意的莊俊明有諸多不滿，莊東尼父子決定脫離公司，兩人在2018年與莊俊明等人簽署解散協議，獲得4900萬新元解散費。

同一時候，莊耀和也開始不信任莊俊明，他認為公司支付給莊東尼父子的解散費不合理，最後決定與莊俊明切斷生意關係。 

雙方在2019年2月簽署公司重組協議，將家族生意重新分配，由莊俊明擁有其中5家公司，莊耀和父子與小弟莊大衛擁有另外5家公司，雙方也同意以此抵消所有的貸款或債務 。

然而，這項重組協議並沒有化解莊耀和的不滿。他在2021年入稟新加坡高庭起訴莊俊明，指後者違反家人在2006年達成的協議，沒有把家族戶頭的資產平分給四兄弟。

判詞沒有說明家族戶頭有多少款項。

承審林茵倩法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起訴人（二哥）所稱的平分家族資產協議確實存在，當年兄弟們的母親只是說過讓家人享有家族生意的盈利，每名兄弟當時也各分得100萬新元。 

法官認為，綜合訴辨雙方證人的證據，訴方無法證明家人曾在2006年正式立下平分家族戶頭資產的協議。例如，弟弟莊東尼供稱說，他並不曉得有這樣的協議，與莊俊明鬧翻的莊東尼沒理由替對方說話。

即使這份平分家產協議真的存在，法官指出，在簽下2019年的重組協議後，根據協議條款，莊耀和已失去索討其他家族公司資產的權利。

在法官看來，這次官司源自於莊耀和對莊東尼父子能分得4900萬新元感到不滿，但其實莊耀和在重組協議下已獲得一筆可觀資產，包括分得新加坡福都酒店並將酒店脫售，與莊大衛各分得約4300萬新元；同時，莊耀和這些年所分得的公司花紅，也比兩個弟弟多。 

法官表示，莊氏家族遵照的是父權（patriarch）體系，大哥在世時由他掌權，由他決定怎麼分配家族利潤，後來也是大哥長子莊俊明接棒。 

法官說，莊耀和雖然稱他在公司里說的算，但法官指他連公司帳務都搞不清楚，還得飛到越南詢問莊俊明，認為他說的話不可信。（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