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營「陪游小姐」生意　女老闆判監一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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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02
Source: 獅城新聞

![經營「陪游小姐」生意　女老闆判監一年3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6/17664746.avif?0)



被告陳雯紅（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從「陪游小姐」到自立門戶，「陪游」生意女老闆兩年內賺超過2萬新元，被判坐牢一年3個月以及罰款2萬3000元。

43歲被告陳雯紅面對13項牴觸婦女憲章的罪狀，周一（6月30日）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曾協助一家陪游仲介公司經營「陪游小姐」的生意，被捕後獲准保釋。

2022年年中，被告自立門戶，經營自己的陪游仲介公司「Eden」。

2022年中到2024年4月17日，被告透過Telegram和論壇網站招募「陪游小姐」。每當有人回應，她就會向對方要照片、個人資料、經驗以及開價細節等，最後再為對方定價。

被告會在Telegram開設頻道，為旗下的陪游小姐宣傳，附上照片、三圍、年齡、簡介、價格以及服務項目等。

每次「交易」，被告都能賺取300新元到700新元不等，有陪游小姐會把錢轉進被告的銀行戶頭，被告偶爾也會與陪游小姐見面拿錢。

被告自立門戶後，兩年內共賺2萬3300新元。

法官周一早上判被告坐牢一年3個月以及罰款2萬3000新元，被告稱母親最近剛結束癌症治療，且半年前跌倒膝蓋骨折，申請延期服刑。法官批准申請，讓她於8月4日開始服刑。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