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消委：三大飲料集團共同運營飲料瓶罐退費制 不太可能違反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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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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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

圖: cccs twitter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認為，由三大飲料集團共同設立和運營飲料瓶罐退費制（Beverage Container Return Scheme）有限公司，不太可能違反《競爭法》。

競消委發表文告說，飲料瓶罐退費制公司以及三家集團——可口可樂新加坡、F&amp;N飲料食品，以及亞太飲料巨頭POKKA提出申請，要求競消委針對成立和經營飲料瓶罐退費制公司是否違反《競爭法》條文，提供指引。

競消委評估後認為，根據環境可持續合作指導說明（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Collaboration Guidance Note），有關項目不太可能違反《競爭法》。

這也是競消委首次採納新的簡化流程，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

飲料瓶罐退費制公司是一家非盈利公司，由國家環境局頒發執照，在本地運營飲料瓶罐退費制，預計明年4月1日正式啟動。

在計劃下，公眾在購買塑料或金屬容器包裝的150毫升到3升飲料時，必須預先支付1毛錢押金。公眾在指定地點退還這些飲料容器後，將能取回全額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