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三讀通過公共部門（治理）修正案 放寬數據共享以提升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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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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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工作人士。（圖：CNA/Calvin Oh）

國會三讀通過公共部門（治理）修正案。公共部門只要滿足三項保障措施，就可以同獲授權的外部合作夥伴分享數據，以更好地服務國人。這包括必須擁有合法的目的，獲得部長或授權代表批准，以及外部合作夥伴須遵守明確的使用條款。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政務部長劉潔敏在國會提出公共部門（治理）修正案二讀時說，公共部門不斷提升同其他外部合夥伴的密切合作，以更有效地推行惠及國人，尤其是針對協助弱勢群體的合作項目。這些夥伴包括社會服務機構，社區合作夥伴和自助團體。劉潔敏說目前公共部門需要經過個人同意或相關法律等，才能同外部合夥伴分享相關數據，不過在許多情況下，這些途徑並不理想。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教育部政務部長劉潔敏說：「修正案將讓弱勢群體在最需要的時候能夠更快、更針對性、更有協調性的援助。修正案為負責任的合作關係營造更明確的法律途徑，同時保持了嚴格的監督和問責制。」

劉潔敏表示，當政府機構與外部合作夥伴共享數據時，要遵守法令下的三個條件。當局將數據分享給合作夥伴時，必須確保合作夥伴使用數據的合法目的。在分享數據前也必須獲得相關部長或相關權代表的授權，最後,當局也必須確保合作夥伴受到明確的使用條款約束。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兼教育部政務部長劉潔敏說：「公共部門目前已經需要確保同其他外部合作夥伴分享數據時，須符合相關條件，並且履行合同中的相關義務。雖然公共部門已要求外部合作夥伴遵守這些條件，不過我們會提供更具體的指引，確保不同合作夥伴關係之間的一致性。」

劉潔敏也強調，如果外部合作夥伴被發現濫用數據，必須承擔相關刑事責任。
